台湾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问: |
甚么是当选权数? |
答: |
股东会选任董事时,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同之选举权,得集中选举1人,或分配选举数人,由所得选票代表选举权较多者,当选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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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当选权数如何计算呢? |
答: |
一般而言,当选权数会均分给所有董事席次。若需要任派董事长的话,则该位人士的当选权数会相较其他董事高。 |
问: |
董事及监察人可为法人代表吗? |
答: |
不可。需为自然人。 |
问: |
是否可以仅任派一位发起人? |
答: |
不可,应有二人以上为发起人。 |
问: |
特别股的效益为何? |
答: |
特别股之种类及其权利义务由各公司需于章程中详细明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