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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新《公司法》的相关问答(十二)

答え
问: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行使哪些职权?
答: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 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问: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包含哪些成员?
答: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其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问:
每届董事的任期为多长时间?
答: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问:
董事如何辞任?
答: 董事辞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务。

问:
董事如何被解任?
答: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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