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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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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台湾

ご質問

台湾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答え
问:
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任期已满六年,还可继续连任吗?
答:
董事、监察人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连选连任。

问: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侨、外人士当董监事吗?
答:
外籍人士可以担任台湾公司董事。

问:
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印鉴遗失处理程序?
答:
公司印鉴遗失时,申请人无需登报声明作废,由代表公司董事(董事长)声明签章具结,即可申请办理公司印鉴变更。

问:
股份有限公司不同县市迁址,应如何决议?
答: 不同县市迁址,应由股东会决议修正章程后,由董事会决议新地址,惟股东会已决议新地址者,则免经董事会决议。

问: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副董事长,是否有人数上的限制?
答: 公司得依章程规定置副董事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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