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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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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臺灣

問題

臺灣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
問:
股份有限公司董監事任期已滿六年,還可繼續連任嗎?
答:
董事、監察人任期不得逾三年。但得連選連任。

問: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僑、外人士當董監事嗎?
答:
外籍人士可以擔任臺灣公司董事。

問:
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印鑒遺失處理程序?
答:
公司印鑒遺失時,申請人無需登報聲明作廢,由代表公司董事(董事長)聲明簽章具結,即可申請辦理公司印鑒變更。

問:
股份有限公司不同縣市遷址,應如何決議?
答: 不同縣市遷址,應由股東會決議修正章程後,由董事會決議新地址,惟股東會已決議新地址者,則免經董事會決議。

問: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副董事長,是否有人數上的限制?
答: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副董事長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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