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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ation - China

Question

关于中国房产税的相关问答

Answer
问: 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问: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
  1.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2.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6.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7.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8.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问: 在计征房产税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文件规定:“三、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问: 企业房屋在外地在哪缴纳房产税?
答: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问: 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是否缴纳房产税?
答: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二十一、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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