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必須為某些類別的員工提供工傷賠償 (WIC) 保險,以確保獲得足夠的保障。保險必須覆蓋所有本地或外國員工。
- 強制保險覆蓋範圍
雇主必須為以下員工購買 WIC 保險:
(1)所有從事體力勞動的員工,無論其薪資水平如何。
(2)月薪不超過新加坡幣2,600元的非體力勞動員工。
未能為上述員工提供足夠的保險屬於違法行為,可能面臨最高 新加坡幣10,000元的罰款、最長 12 個月的監禁,或兩者並罰。
對於其他員工,雇主可以靈活決定是否為他們購買保險。然而,如果這些員工提出有效的索賠,雇主必須進行賠償,無論是否為他們投保。
- 賠償權益
員工有權就病假工資、醫療費用以及因永久傷殘或死亡而獲得的一次性賠償提出索賠。索賠可以在事故發生後 1 年內提出。
- 工傷賠償法規定的更高賠償限額
WICA 保護所有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或患病時的權益,使他們能夠以高效且低成本的方式提出索賠,而無需根據普通法提起民事訴訟。無論哪一方有過錯,它都會提供賠償。因此,賠償限額有上限,以保護雇主免於巨額賠償。
從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WICA 的更高賠償限額將生效,以反映工資增長和醫療成本上升的情況。修訂後的賠償限額如下:
類型
限額
當前限額
新限額
死亡
最高限額
新加坡幣225,000元
新加坡幣269,000元
最低限額
新加坡幣76,000元
新加坡幣91,000元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PI)**
最高限額
新加坡幣289,000元
新加坡幣346,000元
最低限額
新加坡幣97,000元
新加坡幣116,000元
醫療費用
新加坡幣45,000元或事故發生之日起 1 年內產生的醫療費用(以先到者為準)
新加坡幣53,000元或事故發生之日起 1 年內產生的醫療費用(以先到者為準)
請注意,對於永久傷殘,最高限額僅適用於 100% 的傷殘情況。如果傷殘程度低於 100%,最低和最高賠償金額將按比例調整。上述金額不包括為完全傷殘支付的額外 25% 賠償,以補償受傷員工的護理費用。
- 工作準證和 S 准證持有者
雇主必須為每位工作準證和 S 准證持有者購買和維護醫療保險。保險費用不得轉嫁給員工,保險詳細信息必須在簽發或續簽工作準證之前在線提交。
(1)
保險要求
保險必須涵蓋住院治療和日間手術,包括非工作相關的醫療狀況。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最低保險額為每年新加坡幣 60,000元。
具有分項限額的保單(例如住院護理、日間手術或「按殘疾/醫療狀況」計算)必須滿足所有組成部分的年度索賠限額。
(2)
增強型醫療保險 (MI)
增強型 MI 框架於 2023 年 7 月 1 日推出,旨在為雇主和雇員提供更好的財務保護。該框架將分兩個階段實施:
實施日期
增強 MI 要求
2023 年 7 月 1 日(階段 1)
至少新加坡幣60,000元的更高年度索賠限額,對於超過新加坡幣15,000 元的索賠金額,保險公司承擔 75%,雇主承擔 25%。
2025 年 7 月 1 日(階段 2)
- 允許排除條款的標準化
- 引入針對 50 歲及以下和 50 歲以上人員的年齡分級保費
- 要求保險公司在索賠可受理後直接向醫院報銷
請注意,如果工作準證持有者同時持有家屬准證(Dependant’s Pass)並已擁有符合工作準證持有者最低覆蓋要求的醫療保險計劃,則雇主無需為其購買醫療保險。該保險計劃必須涵蓋工作準證有效期的整個期限。
- 就業准證 (EP) 持有人
新加坡的雇主沒有義務為就業准證(EP)持有人提供醫療保險。大多數 EP 持有人可能已經擁有自己的醫療保險,或希望選擇最適合其個人需求的保險。對於沒有現有醫療保險的 EP 持有人,雇主可自行決定是否在雇傭條款中提供保險,或鼓勵 EP 持有人自行安排醫療保險。
雇主必須為持有工作準證的外籍家政工人(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 「MDW」)提供人身意外保險,並滿足以下條件:
- 每年最低保額為新加坡幣 60,000 元。
- 涵蓋因突發、意外和不可預見的事件導致的永久傷殘或死亡。
- 排除條款不得超過《外籍人力雇傭條例》中規定的範圍。
這項保險保障家政工人及其家人的安全,確保在因意外導致永久性殘疾或死亡的情況下獲得一次性賠償。賠償必須直接支付給家政工人或其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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