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稅商品(銷售稅為0%)
根據《2025年銷售稅(免稅商品)命令》,修訂後的銷售稅制度繼續對超過350類基本商品給予免稅,包括米、蔬菜、本地水果、肉類、魚類、牛奶、麵包和食用油等日常用品,以及藥品、醫療器械、書籍、化肥和農藥等關鍵物資。建材如水泥和沙子亦維持免稅,以反映政府保障民生成本的重點。
- 部分商品徵收5%銷售稅
自2025年7月1日起,《2025年銷售稅(銷售稅稅率)命令》新增5%銷售稅檔次,適用於約4,800類商品。該中間稅率有策略地針對高端消費品,例如帝王蟹、三文魚、鱈魚、松露和進口水果(如櫻桃和藍莓,但不包括蘋果、柑橘、椰棗與橙子),以及奢侈生活用品如絲綢面料和精油。
- 10%銷售稅適用商品
未被列入免稅或5%稅率清單的應稅商品將適用標準10%銷售稅率,包括高消費品如魚子醬、魚翅、皮革製品、鎢廢料、手繪古董藝術品及競技自行車等。
在修訂後的條例下,服務稅體系經歷了顯著擴展,並引入行業特定稅率與門檻,旨在在維持財政收入的同時兼顧經濟敏感性。該改革通過《2025年服務稅(修正)條例》正式落實,將稅制擴展至以往未涵蓋的領域,同時保障基本服務不受影響。
- 租賃與出租商品及場所
商業租賃活動現納入服務稅徵稅範圍,凡年應稅服務收入超過100萬令吉的企業,其提供的機械、車輛、設備或營業場所的租賃服務將被徵收8%服務稅。涵蓋資產包括叉車、挖掘機、倉庫空間及臨時活動設施。
為減輕重複徵稅的影響,條例設有若干豁免情形,包括住宅物業租賃、跨境租賃安排、分期付款協議、集團內交易,以及部分企業對企業(B2B)交易。年營業額未達100萬令吉的微型、小型及中型企業租戶將不被徵稅。
為支持平穩過渡,2025年7月1日之前簽署且條款不可調整的合約,將享有最長12個月的過渡性免稅期,只要原合約條款不作修改。
- 建築服務
建築服務繼續適用6%稅率,但服務範圍擴大,涵蓋高速公路、商業綜合體及工業設施等項目,只要承包商年應稅服務收入超過150萬令吉。此門檻旨在減輕中小型承包商的合規負擔。
住宅項目,尤其是公共房屋及社區設施(如診所和學校)將繼續獲豁免服務稅。符合條件的企業對企業(B2B)交易也豁免徵稅,以避免重複徵稅問題。
2025年7月1日前簽署的固定期限合約,在條款不可調整的情況下,將獲12個月的過渡性免稅待遇。
- 金融服務
凡年應稅服務收入超過100萬令吉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其費用和佣金的金融服務(包括投資諮詢、證券經紀及保險承保)將被徵收8%的服務稅。此項策略性措施專門針對可自由支配的金融活動,而有意排除服務大眾的核心銀行職能。
若干關鍵金融活動將繼續獲得豁免,包括貸款利息、儲蓄賬戶的利息收入,以及伊斯蘭金融下的利潤分享安排。
此外,人壽保險及醫療保險的經紀佣金也免於徵稅,確保普通馬來西亞人在獲取必要金融保障時不需承擔額外成本。同時,透過馬來西亞交易所進行的交易或由納閩監管實體所進行的交易亦繼續免稅,以維持馬來西亞作為具競爭力金融中心的地位。
- 私人醫療服務
根據修訂後的SST框架,歸類為I組的私人醫療服務將在向非馬來西亞公民提供時徵收6%服務稅,包括私人醫療服務、傳統與輔助醫療服務、以及相關的保健服務。
提供予馬來西亞公民的醫療服務仍全面豁免稅務,符合政府保障本地居民獲取基本醫療服務的政策目標。
- 教育服務
部分教育服務現已被歸類至馬來西亞服務稅第M組的徵稅範圍內。根據新框架,相關教育機構不設註冊門檻,需徵收6%的服務稅。
提供學前、小學、初中、高中或預科教育服務的私人教育機構,若每名學生每學年所繳學費超過60,000令吉,將需繳納服務稅。然而,若該服務對象為馬來西亞公民且持有有效的殘障人士卡,則該項服務可獲得免稅。
此外,提供予非馬來西亞公民的高等教育服務及語言中心課程也將被徵稅。提供予馬來西亞公民的高等教育服務則繼續全面豁免服務稅。
- 美容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財政部提議對美容服務徵收8%服務稅的計劃,在面對公眾反響後已被撤回。諸如剪髮、美容護理、美甲及按摩等服務將不被徵稅,顯示政府致力於減輕人民生活成本並支持本地中小企業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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