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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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上下班路上摔傷算工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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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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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也就是說,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算工傷: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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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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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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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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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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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必須是“非本人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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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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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不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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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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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七條,職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本人在工作中傷亡的,不認定為工傷: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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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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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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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或者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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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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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殘或者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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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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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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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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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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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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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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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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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傷發生的費用,哪些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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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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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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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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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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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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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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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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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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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後,哪些治療費是可以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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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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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報銷的費用包括治療工傷所需的檢查費、治療費、藥費等符合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費用,以及工傷康復費用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治療工傷時,如果同時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工傷保險基金是不予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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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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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人員退休後發生的工傷醫療費能不能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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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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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治療工傷部位所產生的醫療費,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無論退休前後,都可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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