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費繳納原則
問: |
我目前的經濟狀況沒有能力繳納保險費怎麼辦? |
答: |
原則上10年內的保險費都可以補繳,所以如果是因為暫時沒有收入無法繳費,可以之後再補繳,延遲繳納期間會加計利息。 |
問: |
如果有欠費但需要請領國民年金保險相關給付該如何辦理? |
答: |
在請領給付前應先將欠費繳清,在未繳清欠費前,勞保局依規定會暫行拒絕給付。 |
問: |
我不想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可以不要繳費嗎? |
答: |
國民年金是強制納退保的社會保險,所以無法依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加退保,如果不繳保費,保險年資將不予計入,未來也不能領任何給付。 |
問: |
如果被保險人不繳納保費,是否會處罰配偶? |
答: |
依國民年金法規定,配偶有連帶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的義務,如經催繳後仍不繳費,會處以配偶罰款。 |
問: |
我已經在領原住民給付,為什麼還需要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 |
答: |
因為原住民給付只發到年滿65歲的前1個月為止,所以55歲到65歲之間的原住民如果符合國民年金保險加保資格,即使已經在領原住民給付,還是要按時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