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費退費原則
問: |
目前工作中並已加入勞保,為何還收到國民年金保險保費繳款單? |
答: |
繳款單是在每單月月底寄發,計收前2個月的保險費。因此,您現在收到的繳款單,應該是計收您之前還沒加入勞保前的保費。 |
問: |
我重複多繳了保險費,怎麼辦? |
答: |
如果仍是國民年金的被保險人,多繳的保險費,原則上會繼續扣抵您以後要繳的保險費。 |
問: |
我預計要開始參加勞保了,如果到時有扣抵剩餘的國民年金保險費,勞保局會主動退費嗎? |
答: |
會的。勞保局會定期比對資料,針對已加入相關社會保險者,或補助身分變更為全額補助、年滿65歲、死亡等情形,經確認有多繳的保險費且沒有欠費時,會主動辦理退費。 |
問: |
我現在急需用錢,之前已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可以申請退還嗎? |
答: |
不可以。 |
問: |
已經逾期的保險費要如何繳納?會不會有滯納金或利息? |
答: |
已經逾期的保險費仍然可以在期限內直接拿繳款單繳納。逾期繳納不會收取滯納金,但是會計算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