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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上海企業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徵收的相關政策

答案
2020年10月30日,上海市稅務局頒發了企業社會保險費自2020年11月日起,將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的相關公告。改革後,將有哪些變化呢?

問:
改革後,哪些險種將通過稅務局徵收?
答: 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稅務局統一徵收。

問:
改革後,哪些人員的徵收範圍將由稅務部門徵收?
答:
企業職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需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問:
企業申報方式有何變化?
答:
企業按照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繳費並於每月15日前向稅務部門繳納當月社會保險費。

問:
靈活就業人員該如何繳費?
答:
靈活就業人員應按月向稅務部門繳費,稅務部門每月11日、21日集中扣款。

問:
繳費管道有何變化?
答:
繳費人既可以繼續使用原社會保險費扣款帳戶繳費,也可通過電子稅務局、單位用戶端、手機APP以及辦稅服務廳等管道進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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