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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的常見問題

答案
納稅人可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中訂明的理由,以書面形式申請緩繳部分或全部暫繳利得稅。以下是關於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的常見問題:

問:
如何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
答: 閣下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香港稅務局提出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閣下可於稅局網址下載有關表格。

問:
申請人能以什麼理由在香港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
答:
閣下可根據以下其中一個情況申請緩繳全部或部分的暫繳利得稅:
一、 閣下在暫繳稅課稅年度的應評稅利潤,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年度的應評稅利潤的 90%,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香港稅務局就暫繳稅課稅年度的評估利潤的90%。有關證明文件(包括不少於8個月並經簽妥的帳目擬本) 必須隨申請書一併提交;
二、 結轉入該課稅年度抵銷的任何虧損額被遺漏或有不確之處;
三、 閣下已停止或將會在該課稅年度結束前停止經營閣下的行業、專業或業務,而且就該課稅年度須評估的應評稅利潤,少於或可能會少於上年度的應評稅利潤,或少於或可能會少於香港稅務局就暫繳稅課稅年度的評估利潤;
四、 閣下已就暫繳稅課稅年度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而按這方法閣下可能會少付稅款;
五、 閣下已就上年度的利得稅評稅提出反對。

問:
申請緩繳暫繳利得稅的期限為?
答:
按香港稅例提交緩繳申請書的限期有2種方法計算,閣下須在繳交暫繳稅的限期前28天,或在暫繳稅繳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14天內(上述期限以較遲者為準)提交緩繳申請書。

問:
申請人如何得知緩繳暫繳利得稅的申請成功獲批?
答:
香港稅務局在考慮閣下提出緩繳暫繳利得稅的申請後,會向閣下發出通知書闡明稅務局特許緩繳全部或部分的暫繳利得稅。

問:
除利得稅外,申請人是否可就其他稅種提出緩繳暫繳稅的申請?
答:
是的,除利得稅外,閣下亦可根據您的個人情況向稅務局書面申請緩繳暫繳薪俸稅及暫繳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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