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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香港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的常见问题

答案
纳税人可根据香港《税务条例》中订明的理由,以书面形式申请缓缴部分或全部暂缴利得税。以下是关于在香港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的常见问题:

问:
如何在香港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
答: 阁下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香港税务局提出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阁下可于税局网址下载有关表格。

问:
申请人能以什么理由在香港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
答:
阁下可根据以下其中一个情况申请缓缴全部或部分的暂缴利得税:
一、 阁下在暂缴税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少于或可能会少于上年度的应评税利润的90%,或少于或可能会少于香港税务局就暂缴税课税年度的评估利润的90%。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不少于8个月并经签妥的账目拟本)必须随申请书一并提交;
二、 结转入该课税年度抵销的任何亏损额被遗漏或有不确之处;
三、 阁下已停止或将会在该课税年度结束前停止经营阁下的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且就该课税年度须评估的应评税利润,少于或可能会少于上年度的应评税利润,或少于或可能会少于香港税务局就暂缴税课税年度的评估利润;
四、 阁下已就暂缴税课税年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按这方法阁下可能会少付税款;
五、 阁下已就上年度的利得税评税提出反对。

问:
申请缓缴暂缴利得税的期限为?
答:
按香港税例提交缓缴申请书的限期有2种方法计算,阁下须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28天,或在暂缴税缴税通知书发出日期后的14天内(上述期限以较迟者为准)提交缓缴申请书。

问:
申请人如何得知缓缴暂缴利得税的申请成功获批?
答:
香港税务局在考虑阁下提出缓缴暂缴利得税的申请后,会向阁下发出通知书阐明税务局特许缓缴全部或部分的暂缴利得税。

问:
除利得税外,申请人是否可就其他税种提出缓缴暂缴税的申请?
答:
是的,除利得税外,阁下亦可根据您的个人情况向税务局书面申请缓缴暂缴薪俸税及暂缴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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