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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中國房產稅的相關問題

答案
問:
房產稅的納稅義務時間是怎麽規定的?
答:
  1. 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2. 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征收房產稅。
  3.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4. 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5. 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6. 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7.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8.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問:
出租房產,有約定免租期,請問免租期如何繳納房產稅?
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121號)規定:“二、關於出租房產免收租金期間房產稅問題   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問:
企業無租使用其他單位的房產如何繳納房產稅?
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第一條的規定,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問:
個人轉租房產是否需要繳納房產稅?
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因此,個人轉租房產不涉及繳納房產稅。

問:
房地產企業未銷售的房產是否繳納房產稅?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第一條規定,鑒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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