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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個人繳納房產稅的熱點問答

答案
問:
個人房產稅繳稅截止日期是?
答:
納稅人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申報繳納當年度房產稅。納稅人在年度中發生應稅住房權屬轉移的,其尚未繳納的房產稅稅款,應當在轉移時申報繳納。

問:
個人房產稅逾期繳納會怎麽樣?
答:
逾期繳納的,當年度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問:
關於計稅價格的核定問題?
答:
試點初期,應稅住房的計稅依據為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應稅住房交易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房產稅則按應稅住房計稅價格的70%計算繳納。

問:
關於應納稅額的計算問題?
答: 應稅住房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即:應納房產稅稅額=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70%×稅率。

問:
關於部分個人住房的稅收減免問題?
答: 對部分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具體包括:
本市居民家庭因房屋征收或拆遷而購買或取得的住房。
上述住房超出國家及本市有關房屋征收或拆遷的補償標準的部分,應按暫行辦法的規定,計算確定房產稅征免面積。
本市農村居民通過宅基地置換試點政策取得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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