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問答
問: |
提高個人所得稅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具體規定是什麽? |
答: |
根據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不超過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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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是否需要重新報送相關信息? |
答: |
根據規定,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2023年度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無需重新填報,信息系統將自動適用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標準;但納稅人對約定分攤或者指定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有調整的,可以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通過扣繳義務人填報新的分攤額度。 |
問: |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幾種? |
答: |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采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5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
問: |
兩個子女中的一個無贍養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 |
答: |
根據有關規定,不可以。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3000元/月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 |
問: |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麽? |
答: |
根據規定,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比照執行。子女的範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
問: |
寒暑假算不算在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期間內? |
答: |
根據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