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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中國個人所得稅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相關問答

答案
問: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什麼?
答: 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問: 稿酬所得屬於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嗎?
答: 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問: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是誰?
答: 指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扣繳義務人應當依法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問: 什麼是“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答: 指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

問: 扣繳義務人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時該如何預扣預繳稅款?
答: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稅款: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非居民個人的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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