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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關於中國個人所得稅贍養老人專項扣除政策解答

答案
問: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怎麽規定的?
答: 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問: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怎麽規定的?
答: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500元。

問: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幾種?
答: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采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5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問: 納稅人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準扣除?
答: 不能。扣除標準是按照每個納稅人有兩位贍養老人測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達到60歲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數計算。

問: 來自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進行贍養,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系。

問:
納稅人的兄弟因病去世,父母只剩納稅人一個孩子,是否可以按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3000元/月?
答:
一個納稅年度內,如納稅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標準3000元/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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