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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灵活工作安排税务激励措施

马来西亚灵活工作安排税务激励措施

为支持雇主采纳现代化的混合办公环境,马来西亚政府于2026年6月16日颁布了《2026年所得税(实施灵活工作安排成本扣除)规则》[P.U.(A) 225/2026]。该激励措施为企业在向灵活工作安排过渡期间所产生的合规支出提供税收扣除。

引入该项扣除旨在减轻改变传统办公模式所带来的财政负担。灵活工作安排的实施通过灵活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长,促进更健康的工作与生活平衡,从而为员工提供支持。提供这些灵活的选择有助于员工保持高效,并能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通过提供这项税收减免,政府旨在使灵活办公成为整个企业界的标准做法。

一、 合规支出类别

自2025课税年度起,雇主在某一课税年度的基准期内为实施灵活工作安排所产生的支出,允许获得百分之五十(50%)的扣除。

该税务激励措施的上限为500,000马币,且仅允许享有一次,前提是必须满足以下法定要求:

  1. 该支出必须完全用于能力建设成本,包括员工培训成本以及购置软件的成本;
  2. 雇主实施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已获得马来西亚人才机构的核实;且
  3. 雇主实施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必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被马来西亚人才机构接收。

二、 能力建设成本

为实施灵活工作安排而产生的能力建设成本是指以下各项的费用或成本:

  1. 培训课程或项目;
  2. 内部培训师;
  3. 培训材料;
  4. 培训场地租赁;
  5. 体检;
  6. 培训师和员工所产生的差旅费,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若乘坐航空交通工具,海外及本地差旅费将等同于经济舱机票价格;
    (2)若乘坐陆路交通工具,本地差旅费将按实际产生的成本计算;
    (3)若乘坐水路交通工具,本地差旅费将按实际产生的成本计算;
    (4)住宿费用每天不超过300马币;以及
    (5)伙食费用每天不超过150马币。

三、 不适用该激励措施的情况

如果雇主在同一课税年度的基准期内,已根据以下规则提交了实施灵活工作安排的扣除申请,则不允许在该基准期内根据《2026年规则》申请扣除:

  1. 《2015年所得税(实施灵活工作安排咨询与培训成本扣除)规则》[P.U.(A) 134/2015];
  2. 《2021年所得税(实施灵活工作安排成本扣除)规则》[P.U.(A) 377/2021]。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官方网站:https://www.hasil.gov.my/en/ 或马来西亚人才机构官方网站 https://www.talentcorp.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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