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的相关问答(五)
| 问: |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恢复公司被强制注销的登记吗? |
| 答: |
公司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登记机关可以恢复公司登记。 |
| 问: |
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被强制注销的登记后会发生什么? |
| 答: |
公司登记机关作出恢复公司登记决定后,应当将其恢复为被强制注销登记前的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 问: |
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公司被强制注销的登记时,该公司名称已被占用会发生什么? |
| 答: |
公司名称已经被第三人注册使用的,恢复登记时公司登记机关只恢复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不再恢复其名称。 |
| 问: |
被公司登记机关恢复强制注销登记的公司需要做什么? |
| 答: |
恢复登记的公司,应当及时开展清算,依法申请注销登记。自恢复登记之日起满三年,公司仍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再次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
| 问: |
申请恢复公司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有什么后果? |
| 答: |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申请异议、恢复公司登记,或者利用申请异议、恢复公司登记,牟取非法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