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公司章程Q&A
| 问: |
每一家公司是否必须拥有公司章程? |
| 答: |
不需要。根据《公司法2016》的规定,除非公司为担保有限公司,或者公司自愿通过决议采用章程,否则公司不强制拥有章程。如果公司没有采纳章程,那么公司将受《公司法2016》的相关条款所规管。 |
| 问: |
公司章程目的是什么? |
| 答: |
在马来西亚,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以规定公司内部运营规则,保护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并在符合或补充《公司法2016》规定的范围内,促进高效的业务运作。 |
| 问: |
私人公司可以在其章程中限制股份转让吗? |
| 答: |
可以,私人公司可以通过设定优先购买权或董事会批准等条款来限制股份转让。 |
| 问: |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有什么区别? |
| 答: |
在马来西亚,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均为重要文件,但二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章程主要规定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而股东协议则更侧重于具体的商业安排。虽然这两种文件可以相辅相成,但在大多数法律纠纷中,公司章程的规定优先适用。 |
| 问: |
如果没有公司章程会有什么后果? |
| 答: |
即使未制定章程,公司仍合法存续,并默认适用《公司法2016》中的各项规定。这虽简化了设立程序并提高灵活性,但公司将无法自行制定超出法定范围的定制化治理规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