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付款时间及办法
本所代办香港公司股份转让(适用电子印花)的服务费用,首个转让为450美元,其后每个转让为200美元。如采用传统印花,则需要额外费用50美元。我们的费用包含编制股份转让相关文件、安排提交转让文件予香港税务局印花税署打印花及代缴纳印花税等服务。
具体服务如下:
- 回答客户关于办理股份转让的相关问题;
- 审阅公司章程,以确定其没有对股份转让作出任何限制。
- 审阅财务报表及股份转让的其他相关文件,计算印花税;
- 编制股份转让的董事会议记录(书面决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 安排出让人及承让人签署股份转让文件,然后安排提交签署妥当之文件给印花税处盖章及缴纳印花税(或办理电子印花税)。
- 安排取消旧股票、发行新股票。
- 更新股东记录册。
备注:
(1)
上文所述一个转让,指一个出让人把其所持有之股份转让予一个承让人。一个出让人把其所持有之股份转让予两个承让人,或者两个出让人把其所持有之股份转让予一个承让人,算两个转让。
(2)
上述费用不包含印花税。印花税的计算请参阅本报价第五节。并且,上述费用也不包含编制股权(股份)转让协议书或类似性质之文件。如果需要,启源可以协助客户编制股份转让协议书,或安排律师编制股份转让协议书,费用另议。
(3)
本所可以提供加急服务,最快当天完成所有手续。加急服务额外费用150美元。
(4)
如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则该协议书也需要加盖印花,同时不适用电子印花税。
(5)
上述费用不包含文件快递费用及其他杂费。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来,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幷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于办理汇款时在汇款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者档案编号,幷且在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予我们,使我们可以更为容易的追踪客户的款项。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幷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办理香港公司股份转让业务,客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公司章程细则一份、公司注册证书及最近期之周年申报表各一份。
- 最新的股东名册一份(如有)。
- 出让人之姓名。
- 拟转让股份之数目及代价(购买股份支付予卖方之款项金额或资产之价值)。
- 股份承认人之身份证明文件(例如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及住址证明文件复印本。
- 股份转让协议书(如有)。
- 六个月内签具之经审计财务报表。如果还没有经审计财务报表,则需提供最近期(三个月之内)的管理财务报表。
- 如属控股公司,则需提交合并财务报表或旗下每个子公司的财务报表。
- 如果股份所属公司持有房产,则需提供所持有房产之详细资料。
上述承让人之身份证明文件需经由启源、律师、会计师或公证人核证。
如果文件齐全,我们最快可于收妥签署文件第二天完成股份转让手续(限电子印花)。如果需要,本所可以提供加急服务(仅适用于传统印花税),于一天之内完成股份转让手续,但客户需付加急服务费用150美元。
步骤
描述
时间 (日)
1
客户确认委托启源办理香港股市股份转让手续,并向启源提供第三节所列办理股份转让所需材料。
1
2
启源审阅股份转让文件,根据客户提供之财务报表计算应付印花税金额,幷向客户确认及取得客户同意(注1)。
1
3
启源发出办理股份转让之服务费账单(含应付印花税)予客户,客户支付本所之费用。
客户计划
4
启源与客户安排认证受让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如果受让人非现有成员)。
客户计划
5
启源编制股权转让,包括转让文书及董事会议记录(或书面决议案)等,后把文件电邮给客户签署。
1
6
启源与客户安排(转让双方)签署股份转让文件。签署妥当后,客户安排快递文件到启源香港办事处。
客户计划
7
启源安排把股份转让相关文书交给印花税署计算印花税金额、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署于转让文书加盖印花。
1
8
启源编制股票书及更新股东名册及更新重要控制人名册(如适用)。
1
9
启源把股票书及更新后之股东名册等交给客户。全部程序处理完毕。
1
共:
2日起
备注:
(1)
本所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计算的应付印花税金额可能与香港印花税署最终评定之金额不同。应付印花税以印花税署评定之金额为准。如印花税评定之金额较本所估计之金额为高,客户需弥补差额。
(2)
如果客户的案子较为复杂,例如公司持有金融资产或多层架构,本所在审阅了客户所提供的材料后不能准确评估应付印花税金额,则本所可能需要先行提交文件予印花税署计算及评定应付印花税金额。如有此情况,则所需时间及本所的费用会相应增加。
(3)
股份转让无需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登记,也无需通知公司注册处,因此公司注册处的记录并不会反应公司股权的最新情况。公司股份转让记录会反应在下一份周年申报表之内。
(4)
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客户应该把相关文件发送一份予银行,通知银行更新其记录。如需要,本所也可以代办此手续。
根据香港《印花税条例》,办理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时,买卖双方(或议定的一方)必需各自缴纳所议定之转让代价或涉及转让股份的公司净资产的0.1%,及就每份转让文书港币5元的印花税。应付印花税的计算办法如下:
(转让代价((或资产净值)x 所占股权百分比)x 0.1%)x 2 + 港币5元
例子:甲方把其所持有的某香港公司的普通股10,000股售予乙方,作价港币50万元(即转让股份所占资产净值)。该笔股份代表50% 的权益。该公司的资产凈值是港币100万元。甲乙双方需要各自缴纳的印花税金额如下:
印花税金额 = (100万 x 50%)x 0.1% x 2+5 = 港币1,005元
如果出让人和承让人属同一集团的两个成员公司,则该转让属于集团内部之转让,控股公司可以根据香港《印花税条例》申请豁免缴纳印花税。本所可以代办申请豁免缴纳印花税,详情请联系启源专业顾问垂询。
以电子印花税加盖印花,相关股份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七、 客户可以得到的文件
- 有关股份转让为全部实益拥有权的转让
- 如以外币计算的股票或价值或代价,须将有关金额换算成港元
- 如逾期,不能超过4年及没有减免罚款要求
- 不需要为代名协议(或称代持协议书、信托协议书)或买卖协议加盖印花
香港公司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启源会提供以下文件予客户备存:
- 加盖印花税章的转让文书;
- 加盖印花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如有);
- 已更新的股东记录册;
- 已更新之股份转让记录册;
- 重要控制人确认函及以更新之重要控制人名册;
- 股份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案;
- 新股东的股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