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共年金制度是基于社会多数人共同支撑、共度难关的理念而建立之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障老年生活、解决因事故受伤及家庭经济支柱人士死亡带来的问题。具体而言,在日居住20岁以上至60岁以下的所有人士均有参加年金保险的义务,由该等人士及其雇主支付的保险金、国家拨款金额共同支撑年金领取人的生活。
与此同时,不缴纳年金保险金的人士,原则上无权领取年金。
公共年金保险制度通过将现时劳动一代缴纳的保险金用于年金发放之基本概念,实现其基本运营,此概念被称为“世代与世代的相互支撑”(日文“世代と世代の支え合い”)。在实际运营中,除劳动一代缴纳的保险金之外,日本政府亦会划拨税金补充年金金库。
日本等大部分国家的公共年金制度都以赋课方式为基础运营。赋课方式指将现时劳动一代缴纳的保险金作为年金发放的主要资金源之运营方式,可根据薪资、物价等变化调整年金金额,保证年金领取人一定程度的生活水准。赋课方式的缺点在于,万一现时劳动一代缴纳的保险金与现时年金领取人的年金需求之间的平衡被打破,则将动摇整个社会的养老体制。目前,进入重度老龄化的日本社会正面临此风险。
不同于赋课方式,积存方式是将参保人缴纳的保险金用于该参保人日后年金发放的主要资金源之运营方式,参保人缴纳的保险金额多少直接影响日后所能领取的年金水平,虽然不受人口结构平衡影响,但无法应对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日本的民间年金保险多采用积存方式。
公共年金保险对象涵盖全体日本国民,为国民在高龄、事故受伤、家庭经济支柱人士死亡等情况提供生活保障,无关国民收入、资产。
生活保障金由日本国家财政(税金)直接负担,是对生活贫困人士发放的用于维持生活最低保障的资金。发放生活保障金前,日本政府会对领取人的收入及资产进行极为严格的调查。
日本的公共年金保险制度由两段构造组成,分别是由20岁以上至60岁以下全体国民参加的“国民年金(基础年金)”、及公司职员、公务员等参加的“厚生年金”。在20岁以上至60岁以下的公司职员、公务员等应同时参加国民年金及厚生年金。
截至2020年末,日本公共年金保险的总参保人数共6,756万人,相较前年减少6万人。各类参保人如下表所示:六、 三类年金
参保人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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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数
第1号参保人
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农民、个体商户、学生、无职人士
1,449万
第2号参保人
公司职员、公务员等
4,513万
第3号参保人
第2号参保人抚养中的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年收入不超130万日元的配偶
793万
公共年金针对高龄、事故受伤、家庭经济支柱人士死亡的情况共分为3类,具体如下:
- 老龄年金
“老龄年金”指国民从65岁以后至死亡为止每月可领取的年金。参加国民年金之人士可在上述期间内领取“老龄基础年金”,参加厚生年金的公司职员、公务员等可领取“老龄厚生年金”。老龄厚生年金是在老龄基础年金的基础上,追加发放金额之年金,因此老龄厚生年金的金额更高。国民年金、厚生年金的保险金的缴纳期间越长,晚年可领取的老龄年金待遇越高。此外,老龄厚生年金的金额取决于过去工资报酬金额。
- 残障年金
因生病或受伤导致残障之人士可根据残障程度领取不同待遇的“残障年金”(日文“障害年金”)。参加国民年金之人士可领取“残障基础年金”,参加厚生年金的公司职员、公务员等可领取更高金额的“残障厚生年金”。残障人士如有子女,则可领取的残障基础年金的金额更高;如有配偶,则可领取的残障厚生年金的金额更高。
- 遗属年金
身为家庭经济支柱的劳动者死亡时,其有子女的配偶及该子女可领取“遗属年金”(日文“遺族年金”)。死亡人士如参加国民年金,则其有子女的配偶及该子女可领取“遗属基础年金”;如参加厚生年金,则其有子女的配偶及该子女可领取“遗属厚生年金”。
一般而言,参保人承担50%的公共年金保险金,国民年金中剩余的50%由国家(税金)承担,厚生年金中剩余的50%由雇主承担。按上述规定缴纳公共年金保险金的应承担部分之人士在符合年金领取条件后,可领取全额年金。
因经济窘迫免除承担保险金全额之人士无需缴纳年金保险金的应承担部分,但可领取的年金仅有正常缴纳保险金之人士的一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年金保险金的应承担部分之人士,无权领取任何年金。
领取公共年金之人士的收入及所得金额位于一定基准额以下时,可在原有年金的基础上额外享受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日文“年金生活者支援給付金”)。本节所列金额要求均为2022年4月数据,实际金额根据每年物价变动调整。
- 老龄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
65岁以上领取老龄基础年金之人士,如其家族全体成员被免除缴纳市町村民税,且上一年的年金收入额及其它所得额的合计额不超过881,200日元,则可领取老龄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补助金额按下列计算式算出:
①保险金缴纳期间部分金额=5,020日元×(保险金缴纳期间÷480个月)
②保险金免除期间部分金额=10,802日元×(保险金免除期间÷480个月)
老龄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金额=①+②
如上一年的年金收入额及其它所得额的合计额为781,200~881,200日元时,补助金额按①乘一定比例算出。
- 残障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
领取残障基础年金之人士,如上一年所得额不超过【4,721,000日元+抚养家属人数×38万日元】,则可领取残障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残障等级2级之人士每月可领取5,020日元补助,残障等级1级之人士每月可领取6,275日元补助。
- 遗属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
领取遗属基础年金之人士,如上一年所得额不超过【4,721,000日元+抚养家属人数×38万日元】,则可领取每月5,020日元的遗属年金生活者支援补助。如领取遗属基础年金的子女人数为2人以上,则补助金额按人数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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