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士(日文“弁護士”)即律师(Attorney),是士业中最古老的职业,受1893年《辩护士法》限制。辩护士行业不受任何日本政府部门监管,由日本辩护士联合会自治。
《辩护士法》规定,辩护士应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诚信践行职务,致力维持社会秩序及改善法律制度。同法第3条指出,辩护士职务包括接受当事人、关系人或政府部门的委托,处理诉讼事件、非诉讼事件、审查要求、再调查要求、以及再审查要求等对行政官厅的不服申诉事件,亦包括处理一般法律事务以及辩理士及税理士的事务。
对于投资日本但不熟悉日本法律的外国投资者而言,咨询、委托辩护士处理日本法律事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辩理士(日文“弁理士”)类似特许律师(Patent Attorney),由1899年颁布的《特许代理业者登记规则》创立的特许辩理士行业发展而来,后根据1921年《辩理士法》更名为“辩理士”,受日本特许厅的监管。
辩理士作为知识产权的专业人士,其主要业务是为优秀的思想创作、崭新设计、商品、商标办理登记手续,以特许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形式权利化,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经济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工作。辩理士在商标登记、知识产权纠纷中起到非常之重要的作用,其业务主要涵盖知识产权注销事务,知识产权相关的司法诉讼、司法审判,知识产权交易咨询,国际知识产权登记等。
在日本,辩理士享有上述绝大部分业务的独占权,除辩护士及特许业务法人以外,任何人士不得收取报酬为他人办理上述独占业务。
司法书士(日文“司法書士”)指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本,以拥护国民权利、促进形成自由公正的社会为使命,作为处理登记、供托(通常指业务用保险金的存放)等法律事务专家活跃在社会中的国家资格人士。
1935年,《司法代书人法》更名为《司法书士法》,正式创立司法书士。在法务省的监管下,司法书士主要办理包括《司法书士法》规定的登记及供托代理、面向法院、检察院、法务局、公证处等文件的编制、财产管理以及经营管理等业务。
一般而言,日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法律手续(例如委任及解雇公司董事、公司注销、公司增资、不动产交易等)都少不了司法书士的协助。司法书士可以为法人的经营者、管理者筛选需要的资料,协助填写指定的申请书,以节省反复对接政府部门的时间及成本,有效降低因文件欠缺或内容不当产生的损失。
对于一个正在注册日本公司、申请各类经营许可或日本签证之人士而言,行政书士(日文“行政書士”)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名称。根据1951年《行政书士法》创立的行政书士由总务省监管,主要负责编制面向政府部门的文件、权利义务与事实证明等的相关资料,并解答关于行政手续的咨询等,业务范围非常之大。
行政书士可以协助编制的文件多达3000种,其业务与其它士业存在较深的关系,因此行政书士们经常和其它士业的专门人士保持联系,同时持有其它士业资格的行政书士不在少数。
随着近年以来行政手续文件的简便化、及政府行政服务优化,一般民众无需协助可以自行编制的文件越来越多,压缩了行政书士的业务范围。对此,如今的行政书士们更倾向于专研某行业领域,比起广泛的业务范围更追求某一领域的高度专业知识。
根据1951年的《税理士法》,站在公正的立场,秉持申报纳税制度理念回应纳税义务人的信赖,妥善协助纳税义务人履行法律规定之纳税义务的士业,即税理士(日文“税理士”)。税理士是日本的国家资格者,由国税厅监管,持有税理士国家资格之人士可以无需参加行政书士考试,直接在都道府县政府登记成为行政书士。
税理士的主要业务包括税务代理、编制税务文件、税务咨询及出任税务诉讼等的辅佐人,亦可以协助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提供会计记账服务。由于日本税法复杂且严格,因此通常没有税务团队的公司都会选择委托将专业的税理士处理公司税务。
日本的税理士业务目前正处于高速的IT化阶段,税理士可以通过国税厅e-Tax纳税系统办理其它都道府县的税务。
社会保险劳务士(日文“社会保険労務士”)简称“社劳士”,是代理解决劳动关系纠纷、接受企业劳务管理咨询的士业,根据1968年《社会保险劳务士法》创立,现由厚生劳动省监管。
社劳士的业务基本上为企业劳务的相关内容,包括人士招聘、劳务咨询指导、工薪计算、工资表编制、工伤申请手续、社会保险手续、劳动保险手续、社会保险费计算、企业退休金制度的制定、劳动卫生安全咨询、员工教育、劳动合同纠纷对接等等。
众所周知,日本企业提供给其员工的福利在世界范围内名列前茅,在日本社会劳动力短缺的大环境下,一家公司能提供的工资待遇、补贴福利极大影响着招聘人才的水平。投资者可通过咨询社劳士了解业界的平均工资水平、福利水平,改善工资待遇结构,尤其对于外国投资者而言,了解日本企业对员工潜在的补贴福利是非常重要的。
土地房屋调查士(日文“土地家屋調査士”)是接受他人委托,调查、测量土地或房屋的所在地、形状、利用状况等,绘制土地房屋图纸,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的士业,与土地房屋交易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土地房屋调查士在1950年依据《土地房屋调查士法》创立,由法务省监管。在土地房屋的民间纠纷解决领域具备较强能力,拥有良好信用的,由法务大臣认定的土地房屋调查士,被称为“ADR认定土地房屋调查士”,此类房屋调查士在不动产纠纷领域,往往比普通的土地房屋调查士可以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海上事务代理士(日文“海事代理士”)是根据他人要求,代办船舶登记、船舶检查、船员劳务、海上事务许可等应向行政机关申请、备案等手续,并协助编制申请、备案文件的士业,在日本被称为“海上司法书士”、“海上行政书士”或“海上社会保险劳务士”,目前由国土交通省监管。
在《海上事务代理士法》颁布前,代办海上事务的专业人士被称为“海上事务代愿人”,直到1951年《海上事务代理士法》颁布,海上事务代理士才成为士业之一。因为业务范围仅限于海上事务,除特定行业领域的经营管理者外,大部分人与海上事务代理士接触的机会并不多。
日本社会把上述8士业中除海上事务代理士以外的7类士业称为“7士业”,7士业和公认会计士、中小企业诊断士、不动产鉴定士并称为“10士业”。
- 公认会计士(日文“公認会計士”)即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具备会计监查(审计)之独占业务,也可提供财务、经营咨询、税务等服务。
- 中小企业诊断士(日文“中小企業診断士”),是从事中小企业的经营分析业务之士业,近四分之三的中小企业诊断士作为中小企业内部的经营分析师活跃。
- 不动产鉴定士(日文“不動産鑑定士”)主要调查、分析影响不动产客观价值的各项因素,为不动产的交易价格提供指标,以及回答关于不动产的使用、交易、投资的咨询。不动产鉴定士与土地房屋调查士的主要区别在于其调查结果以“价值”形式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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