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处注册及维护指南(9)代表处登记信息变更及延长驻在期限
一、 变更代表处的首席代表、业务范围、名称及住所
1、 变更首席代表
申请变更代表处的首席代表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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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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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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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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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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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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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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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原首席代表的免职文件和新首席代表的任职文件、新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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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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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首席代表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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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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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首席代表的相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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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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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首席代表的代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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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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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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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变更业务范围
申请变更代表处的业务范围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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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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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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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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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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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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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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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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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变更代表处的名称
申请变更代表处的名称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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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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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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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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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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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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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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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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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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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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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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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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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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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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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变更注册地址
申请变更代表处的注册地址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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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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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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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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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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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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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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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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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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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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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延长驻在期限
代表处的驻在期限需在登记机关登记备案,有效期限自代表处登记证签发之日起算。如需申请延长驻在期限,需在驻在期限届满前6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提交延期申请。
申请延长驻在期限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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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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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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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申请登记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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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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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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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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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的合法营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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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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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的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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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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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代表、代表的代表证及相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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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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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前置审批的,还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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