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2021年公司股东常会得延期召开
因疫情严峻,台湾目前皆已进入三级警戒,停止室内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会。台湾金管会宣布所有公开发行公司(含上市上柜、兴柜及外国企业来台湾挂牌公司),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一律停止召开股东会。相关具体作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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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召开期间:公开发行公司应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开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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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上柜及兴柜公司应于2021年6月底前召开股东常会及处罚之规定停止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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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后实际开会日期及地点应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各公开发行公司之股东会开会日期延至2021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举行,实际开会日期及地点应经公司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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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公告及寄发通知方式:公开发行公司应于股东会开会日15日前,依原定股东会停止过户之股东名册,寄发明信片或以简便邮件通知各股东,并于公开信息观测站公告;
一般非上市柜公司股东会如达到室内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会,可以依法不可以召开股东常会。公司除了可以依公司法规定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延开股东常会外,如因疫情导致公司无法召开或无法向主管机关申请延开者,公司也可以自行延期召开股东会,不会依公司法规定裁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