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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如何在日本驾驶机动车

外国人如何在日本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在各国社会中的普及率正不断上升,外国人无论是前往日本旅游、商务出差,或移居日本后的日常生活,驾驶机动车出行均是一个优秀的选择。持本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人是否应更换驾驶证?亦或是否存在可在多国通用的驾驶证?针对上述疑问,在本指引中,启源将根据日本官方资料,归纳整理各国驾驶证在日本的适用情况,提供给启源的现有客户及潜在客户作参考。本所可提供协助注册日本公司及申请日本签证之服务,如有需要,请进一步联系本所的专业顾问。

一、   境外驾驶证

如外国人已在本国取得驾驶证,则需要在入境日本后重新申请驾驶证,参加考试,更换日本驾驶证(日文为“運転免許証”)以于日本驾驶机动车。

1、    可豁免考试之国家及地区

(1)
豁免知识考试及技能考试之国家及地区:(排名不分先后)冰岛、爱尔兰、英国、美国(仅限俄亥俄州、弗吉尼亚州、夏威夷、马里兰州及华盛顿州)、意大利、澳大利亚、奥地利、荷兰、加拿大、韩国、希腊、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文尼亚、捷克、丹麦、德国、新西兰、挪威、匈牙利、芬兰、法国、比利时、波兰、葡萄牙、摩纳哥、卢森堡、台湾;
(2)
仅豁免知识考试之国家及地区:美国印第安纳州。

2、     考试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会根据申请人国籍、申请所在地政府要求、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发生改变,在预约考试时,请向当地之公安委员会确认。通常申请人应满足下述条件:

(1)
申请普通机动车驾驶证应年满18岁,申请中型机动车驾驶证应年满20岁,申请大型机动车驾驶证应年满21岁,申请普通二轮机动车驾驶证应年满16岁;
(2)
在取得境外驾驶证后,在境外驾驶证签发国滞留时间合计满3个月;
(3)
普通机动车及二轮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双眼视力合计0.7以上,其中任一单眼视力不低于0.3;如申请人单眼视力低于0.3,或其中某单眼无视力,则另一眼左右视角范围应达150°,且视力不低于0.7;
(4)
准中型机动车及大型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双眼视力合计0.8以上,其中任一单眼视力不低于0.5,且必须经过3次深视力检测,3次的平均误差均不超过2厘米;
(5)
此前曾取得日本驾驶证之人士,如驾驶证被吊销,在申请考试前1年内应参加取消处分者讲习,且在吊销驾驶证后的规定时间内不得参加驾驶证考试。
 
3、     考试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会根据申请人国籍、申请所在地政府要求、实际情况等因素而发生改变,在预约考试时,请向当地之公安委员会确认。通常应准备下列材料:

(1)
有效的境外驾驶证;
(2)
由以下机构翻译签发的境外驾驶证的日文译本:

(i)
申请人本国的驻日大使馆(台湾则为台湾日本关系协会)

(ii)
日本机动车联盟(JAF)

(iii)
德国机动车联盟(仅限德国申请人)

(iv)
ZIPLUS株式会社(仅限台湾、美国、越南、中国或菲律宾的申请人);
(3)
曾取得的日本驾驶证(如有);
(4)
记载有国籍的住民票(如申请人持有住民票);
(5)
护照(如申请人尚未持有住民票);
(6)
居住在有关驾驶证申请地址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尚未持有住民票);
(7)
在境外驾驶证签发国滞留时间合计满3个月的证明文件;
(8)
长2.4cm×宽3cm的申请证件照;
(9)
其它所需材料。

4、    考试申请手续

简要而言,申请更换日本驾驶证的手续如下:

(1)
前往官方授权的考场申请预约;
(2)
考场受理预约,并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提交申请材料:
(3)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考场审查申请材料;
(4)
如申请人持豁免知识考试及技能考试之国家及地区签发的境外驾驶证,则跳转至第(7)点;
(5)
如申请人持美国印第安纳州签发的境外驾驶证,则在指定日期参加技能考试;
(6)
如申请人持其它国家及地区签发的境外驾驶证,则参加知识考试,知识考试合格后,在指定日期参加技能考试;
(7)
考试合格后,申请人前往考场设置拟取得日本驾驶证之密码,并拍照;
(8)
取得日本驾驶证。

二、    国际驾驶证

根据日本警视厅官方资料(2020年6月19日数据),持有以下国家及地区根据《国际道路交通公约(日内瓦)》签发的国际驾驶证(日文为“国際運転免許証”)之人士,可直接在日本驾驶机动车。

区域
国家(排名不分先后)
亚洲
菲律宾、印度、泰国、孟加拉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斯里兰卡、柬埔寨、老挝、韩国、文莱
中东地区
土耳其、以色列、叙利亚、塞浦路斯、约旦、黎巴嫩、阿联酋
非洲
南非、中非、埃及、加纳、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博茨瓦纳、刚果布、刚果金、贝宁、科特迪瓦、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尼日尔、卢旺达、塞内加尔、塞拉利昂、多哥、突尼斯、乌干达、津巴布韦、纳米比亚、布基纳法索、尼日利亚
欧洲
英国、希腊、挪威、丹麦、瑞典、荷兰、法国、意大利、俄罗斯、塞尔维亚、黑山、西班牙、芬兰、葡萄牙、奥地利、比利时、波兰、爱尔兰、匈牙利、罗马尼亚、冰岛、保加利亚、马耳他、阿尔巴尼亚、卢森堡、摩纳哥、圣马力诺、梵蒂冈、吉尔吉斯斯坦、乔治亚州、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克罗地亚、列支敦士登
美洲
美国、加拿大、厄瓜多尔、阿根廷、智利、巴拉圭、巴巴多斯、多明尼加、危地马拉、海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牙买加
澳洲
新西兰、斐济、澳大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
特别行政区
香港、澳门、法属海外领土、阿鲁巴岛、库拉索、圣马丁岛、开曼群岛、马恩岛、根西岛、泽西岛、直布罗陀、美属海外领土

持有国际驾驶证之人士但仍应注意以下条件:


1、
可在日本可驾驶机动车期间仅限于国际驾驶证签发后1年内和入境日本后1年内的重叠区间;
2、
如在国际驾驶证签发国滞留时间合计满3个月之人士,即使持有国际驾驶证,亦不可在日本驾驶机动车;
3、
如入境日本后出境日本取得国际驾驶证,并于国际驾驶证签发国滞留时间合计满3个月后重新入境日本的,可驾驶机动车的期间以国际驾驶证发行后1年内和重新入境日本后1年内的重叠区间为准。


三、   东京都内的特殊境外驾驶证制度

根据东京警视厅的资料,外国人如持有爱沙尼亚、瑞士、德国、法国、比利时、摩纳哥及台湾签发的的境外驾驶证,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则无需更换驾驶证,可直接在东京都内驾驶机动车。

1、
持有由以下机构翻译签发的境外驾驶证的日本译本:

(1)
申请人本国驻日大使馆(台湾则为台湾日本关系协会)

(2)
日本机动车联盟(JAF)

(3)
德国机动车联盟(仅限德国申请人)

(4)
ZIPLUS株式会社(仅限台湾、美国、越南、中国或菲律宾的申请人);
2、
入境日本未超过1年;
3、
在境外驾驶证签发国滞留时间合计满3个月;
4、
入境日本后出境超3个月的,重新入境日本后将重新计算入境日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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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   日本留学签证申请指引

2.   日本医疗居留签证及家族滞在签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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