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问题
问: |
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候上线? |
答: |
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对于电子专用发票的普及,需要等待税务机关的通知。 |
问: |
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相比有哪些不同? |
答: |
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的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使电子专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
问: |
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领取? |
答: |
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通过网上申领方式领用电子专票,纳税人可以实现“即领即用”。 |
问: |
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彩色打印? |
答: |
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是彩色或黑白打印,均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又相同的法律效力。 |
问: |
如何查验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有效? |
答: | 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板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