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常见问答
问: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面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 |
答: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 ,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 (章)”栏次,使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开具更加简便。 |
问: |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该如何处理? |
答: |
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处理方式一致,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本省(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
问: |
纳税人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但是打不开,也看不到发票信息,该怎么办? |
答: |
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in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问: |
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
答: |
相较于红字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在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时,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具有简便易行好操作的优点。 |
问: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法律效力是否不同? |
答: |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