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常見問答
問: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票面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比有哪些主要變化? |
答: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進一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 ,採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 (章)”欄次,使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的開具更加簡便。 |
問: |
納稅人取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如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該如何處理? |
答: |
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的處理方式一致,納稅人取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如需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申請出口退稅、代辦退稅,應當登錄本省(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發票用途。 |
問: |
納稅人收到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但是打不開,也看不到發票資訊,該怎麼辦? |
答: |
可以在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www.chinatax.gov.cn)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
問: |
納稅人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後,需要追回已開具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嗎? |
答: |
相較於紅字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開具流程,納稅人在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時,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具有簡便易行好操作的優點。 |
問: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的法律效力是否不同? |
答: |
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稅務局監製,採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