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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中国

ご質問

中国北京关于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付汇的涉税问题--股息、股利

答え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境外企业在中国投资、开办公司,获利后境内企业则需以支付股息、股利的形式向境外股东分配利润。在付汇前,作为境外非居民企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境内居民企业需代扣代缴相关税款。


我公司是注册在北京的公司,同时是某境外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不久前董事会决定向境外股东支付股利,我们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吗?
答: 不可以,在此之前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如支付金额超过5万美金还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支付备案表。

问:
代扣代缴的税款都包括哪些税种?
答:
针对向境外股东支付股息、股利,只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股东为自然人,则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问:
支付股息所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答:
支付股息所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从0至15%不等,影响的因素包括:境外股东所在国与中国是否有税收协定、境外股东是否满足享受协定待遇的条件等。

问:
我公司的境外股东所在国与中国有税收协定,如何享受协定待遇?
答:
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需由代扣代缴义务人(即境内子公司)到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并申报《非居民纳税人税收居民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适用)》以确认其在其注册国家的纳税居民身份,同时填报《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企业所得税A表)》以确认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税率。

问:
如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我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
境外公司需要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居民的证明,并翻译成中文,境内企业作为代理人,需要境外公司的授权书。

问:
确认可以享受协定待遇后,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
境内企业需要提供董事会决议和翻译件进行备案,按税务机关的模板提供书面申请(源泉扣缴类合同适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进行申报纳税。

问:
我公司本次支付的股息超过5万美金,开具支付备案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
 各地税务机关的要求稍有不同,但是一般来说必须准备的资料有:

  • 做出分配股息决定的董事会决议;
  • 居民企业在分配利润所属年度由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签订董事会决议当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 居民企业章程;
  • 居民企业在分配利润所属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缴税凭证;
  • 居民企业历次验资报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如有);
  • 居民企业自行制作的成立至今的未分配利润表。

具体资料和要求以当地税务机关为准。

问:
其他方面还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答: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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