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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相关问答

答え
问:
什么是伤残津贴?
答: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

问:
受工伤了就能领取伤残津贴吗?
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没有伤残津贴这项待遇,但可以依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问:
伤残津贴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吗?
答: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问:
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 伤残津贴的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伤残津贴的支付方补足差额。

问:
退休后还能领取伤残津贴吗?
答: 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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