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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斯分類
美國商標局
允許使用相對「廣義、籠統」的詞彙。
要求申請人必須具體説明其用途與形式。
ü "Computer software"
(電腦軟件)
ü "Electronic publications"
(電子出版品)
判定「範圍過於寬泛、不清晰(Too Vague)」
ü "Computer game software"
(電腦遊戲軟件)
ü "Downloadable software for processing business transactions"
(用於處理商業交易的可下載軟件)
ü "Downloadable electronic newsletters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識產權領域的可下載電子通訊)
美國商標的線上申請系統主要分為TEAS Plus和TEAS Standard兩種:
- TEAS Plus:必須從 USPTO 內建的ID Manual標準項目中勾選。如果找不到您需要的產品或服務,系統不允許隨意修改。
- TEAS Standard:如果您需要的項目不在標準庫內,您可以選擇支付較高的規費,透過此係統自行撰寫項目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自行撰寫的項目描述依然必須通過審查。如果描述不夠清晰,審查員可能會發出駁回通知書,甚至要求提供產品照片來釐清實際用途。 因此,最適宜的做法是與律師或專業代理人配合,在ID Manual中挑選既符合業務需求、又是官方認可的標準項目。這不僅能讓您省下較昂貴的TEAS Plus與Standard規費差額,更能大幅降低收到駁回通知書的機率。
有些申請人可能會想:既然美國要求具體,那麼把商品描述寫得鉅細靡遺、極度限縮,這樣總不會被挑剔了吧?
這其實是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如果把商品描述限縮得太窄,雖然審查時較容易過關,與在先商標衝突的機率也會降低,但未來的法律保護範圍也會跟着變小,日後在品牌維權或打擊侵權時就會產生漏洞。
除非在前端檢索步驟已經發現有類似商標,需要精準避開對方已經註冊的項目以外,一般建議在官方接受的範圍內,儘量覆蓋最完整、最廣泛的商業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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