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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製造業新激勵框架

馬來西亞製造業新激勵框架

馬來西亞政府已推出新激勵框架,作為對馬來西亞投資激勵制度進行全面改革的一部分。該框架標誌着向更具針對性及以成果為導向的方法轉變,主要以兩項國家核心戰略為指導,即國家投資願景及2030年新工業大藍圖。這些舉措旨在確保授予投資者的激勵措施能夠產生可衡量的經濟效益,並支持馬來西亞長期工業發展目標。

在新激勵框架下,製造業領域的所有申請將自2026年3月1日起由馬來西亞投資發展局處理,而服務業預計將在2026年第二季度跟進,具體實施日期將另行公佈。

新激勵框架亦標誌着相較於《1986年促進投資法》下原有投資激勵框架的重大結構性轉變。在舊制度下,激勵資格及適用的激勵額度主要依據法律所規定的受鼓勵活動及產品清單而定。相比之下,新激勵框架取消了受鼓勵清單機制,轉而採用分層及以成果為導向的評估模式,即根據投資在國家戰略成果方面的表現來確定其激勵資格及激勵水平。這些成果通過國家投資願景評分卡進行評估,以衡量擬議投資對整體經濟的影響。

  1. 合資格申請者

    根據《2016年公司法》成立並在馬來西亞具有稅務居民身份,且從事製造業新投資的新公司或現有公司,均可申請該激勵措施。

    新公司

    現有公司

    根據《2016年公司法》成立並在馬來西亞具有稅務居民身份的公司。

    根據《2016年公司法》成立並在馬來西亞具有稅務居民身份的公司。

    新設立或尚未開始任何商業運營。

    已在馬來西亞開展運營的公司。

    在提交申請前於馬來西亞沒有任何關聯實體,或如存在關聯實體,該關聯實體在馬來西亞從事不同項目。

    在馬來西亞從事不同項目。

    從事以下子行業活動:

    電氣與電子(E&E

    化學及化學產品

    製藥

    醫療器械

    航空航天

    機械與設備(M&E

    汽車

    石油產品與石油化工

    油脂化學品及其衍生產品

    食品生產與加工

    木材、紙張及家具

    紡織、服裝及鞋類

    戰略性礦產類產品

    橡膠類產品

    金屬


    生產生物技術產品或再生產品的公司,可根據上述相關製造業子行業提出申請。

    從事製造活動的公司須符合以下一般條件及特定行業要求(如適用)。

    類型

    詳情

    適用子行業

    一般條件

    製造執照

    ·        不適用於集成電路設計及測試活動。

    公司須在申請激勵前申請或已持有製造執照,且該執照在整個激勵期間必須持續有效。

    關鍵行業特定要求

    每名員工資本投資額(「CIPE」)為140,000馬幣。

    ·        CIPE的計算方式為資本投資額(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及土地和建築物10年的租賃付款)除以全職員工總人數。

    以下行業須達到140,000馬幣的CIPE要求,即:

    石油化工產品

    油脂化學品及其衍生產品

    食品生產與加工

    木材 / 紙張及家具

    紡織、服裝及鞋類

    戰略性礦產類產品

    橡膠類產品

    金屬

    在製造過程中採用自動化 / 工業4.0或智能應用或系統

    以下子行業須在製造過程中採用自動化 / 工業4.0或智能應用 / 系統:

    石油化工產品

    油脂化學品及其衍生產品

    食品生產與加工

    木材 / 紙張及家具

    紡織、服裝及鞋類

    橡膠類產品

    金屬

    可持續實踐

    必須在以下方面落實可持續實踐:

    ·        廢棄物管理

    ·        可持續原材料

    ·        用水消耗

    ·        能源消耗

    石油化工產品

    油脂化學品及其衍生產品

    木材 / 紙張及家具

    紡織、服裝及鞋類

    戰略性礦產類產品

    橡膠類產品

    金屬

    勞動力要求

    以下子行業的員工中至少80%必須為馬來西亞公民:

    木材 / 紙張及家具

    紡織、服裝及鞋類

    戰略性礦產類產品

    橡膠類產品

    金屬

    設計與開發支出須至少佔公司年度總銷售額的1%

    木材與家具


    以下產品 / 活動不符合新激勵框架下的激勵資格。

    序號

    產品 / 活動類型

    子行業

    1.

    混合與調配活動

    化學及化學產品

    2.

    灌裝及最終處理活動

    製藥

    3.

    手套產品及乘用車輪胎

    橡膠類產品

    4.

    上游環節,即採礦及採石

    戰略性礦產類產品

    5.

    所有類型的紙張

    紙張的排除不適用於安全紙,且公司不得進口廢棄原材料。

    紙張

    6.

    所有石油產品

    石油產品的排除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        位於煉油與石油化工綜合發展項目綜合體內的石油產品生產

    ·        同時涉及石油化工產品生產的一體化項目

    上述兩類項目可被考慮給予激勵。

    石油產品

    7.

    酒類及含酒精飲料

    食品生產與加工

    8.

    電子煙及蒸汽產品

    電氣與電子

    9.

    武器及彈藥

    金屬             


  2. 稅收激勵類型

    在新激勵框架下,合資格公司可申請兩種互斥的稅收激勵之一,具體取決於投資通過國家投資願景評分卡衡量的國家戰略成果表現:

    A.
    特別稅率

    特別稅率允許公司在指定期間的應納稅收入適用降低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特別稅率期間產生的累計虧損可連續結轉七年,並可從公司激勵後收入中扣除。

    B.
    投資稅額扣除

    投資稅額扣除是一種基於資本支出的激勵措施,使公司可在指定期間將符合條件的資本支出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收入。任何未使用的扣除額可結轉至後續年度,直至全部使用完畢。

    公司可根據以下類別申請激勵,但須滿足激勵所規定的要求:

    激勵類別

    特別稅率

    投資稅額扣除

    新投資激勵

    特別稅率在0%10%之間,為期最長15年。

    投資稅額扣除最高可達100%,為期最長15年。該扣除額可用於抵扣70%100%的應納稅收入。

    欠發達地區激勵

    特別稅率在0%15%之間,為期最長15年。

    小型公司激勵

    特別稅率在3%12%之間,為期最長15年。


    激勵的授予將基於公司承諾及通過國家投資願景評分卡的評估結果。

  3. 稅收激勵機制

    新激勵框架基於分層方法及以成果為導向的機制來授予稅收激勵,並通過國家投資願景評分卡進行評估。

    A.
    國家投資願景評分卡

    國家投資願景評分卡是衡量投資質量及其對馬來西亞經濟潛在貢獻的核心評估工具。評分卡由若干績效指標組成,這些指標被歸類為6大戰略支柱:

    戰略支柱

    說明

    提高經濟複雜性

    ·   基於哈佛增長實驗室《經濟複雜性圖譜》的產品複雜性指數。

    ·   研發支出占銷售收入比例。

    ·   先進技術的採用程度。

    ·   工業4.0技術的整合程度。

    創造高價值就業機會

    ·   擁有文憑、學位及以上或技術證書的高技能員工比例。

    ·   員工年中位數工資。

    ·   基本收入達到10,000馬幣及以上的員工比例(不含津貼及加班費)。

    ·   管理、技術及監督級別的馬來西亞公民員工占該級別總就業人數的比例。

    擴大國內關聯

    ·   製造過程中使用的本地投入(即原材料或零部件)佔比。

    ·   培訓支出佔總工資比例。

    ·   與本地學術界及產業的合作。

    ·   參與供應商發展計劃的供應商數量。

    ·   在馬來西亞設立區域和/或全球財務及/或財務中心進行現金池活動。

    發展新興及現有產業集群

    ·   產品已獲得專利或正在申請專利。

    ·   產品屬於國家投資願景目標行業或2030年新工業大藍圖核心行業。

    ·   將公私立高等院校或公共研究機構的研發成果進行商業化。

    提升包容性

    ·   為非員工提供實習或學徒機會,或僱傭工作經驗少於3年的應屆畢業生。

    ·   高管職位女性比例。

    ·   屬於弱勢群體(老年人、殘障人士、前罪犯、前吸毒者)員工比例。

    ·   馬來西亞公民員工比例。

    加強環境、社會及治理實踐

    ·   可持續材料/服務。

    ·   可持續廢棄物管理。

    ·   可持續用水。

    ·   可持續能源消耗。


    B.
    分層方法

    國家投資願景評分卡的結果構成了分層方法的基礎,該方法將項目質量與所授予的激勵額度掛鈎。得分較高的項目有資格獲得更高額度的激勵方案,其批准基於公司提出的承諾,以確保實現預期成果。

    根據此方法,公司可獲得兩個不同層級或「等級」,如下所示:

    激勵類型

    等級

    稅收減免

    要求

    特別稅率

    等級1

    5%的企業稅率,為期5

    公司須遵守原則批准函中規定的所有最低條件及附加條件。

    等級2

    10%的企業稅率,為期5

    公司須遵守原則批准函中規定的所有最低條件。

    投資稅額扣除

    等級1

    根據符合條件的資本支出,給予100%的扣除,為期5年。該扣除可在每個課稅年度抵扣100%的應納稅收入。

    公司須遵守原則批准函中規定的所有最低條件及附加條件。

    等級2

    根據符合條件的資本支出,給予60%的扣除,為期5年。該扣除可在每個課稅年度抵扣70%的應納稅收入。

    公司須遵守原則批准函中規定的所有最低條件。


    等級1和等級2的條件均來源於初步資格條件及公司根據國家投資願景指標提出的承諾,確保稅收減免額度與公司的實際績效及貢獻相匹配。

  4. 參與全球最低稅(GloBE)

    馬來西亞已根據經合組織/二十國集團(OECD/G20)包容性框架下的跨國侵蝕利潤轉移(BEPS)全球稅制改革倡議實施全球最低稅。根據全球反基侵規則,全球合併收入至少為750,000,000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各轄區的最低有效稅率(「ETR」)不得低於15%。

    若馬來西亞的ETR低於15%門檻,可能會徵收補充稅以將ETR提高至最低水平。該補充稅通過《1967年所得稅法》第十一部分下的國內補充稅機制徵收,該機制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因此,潛在申請人若屬於全球最低稅適用範圍,應在評估新激勵框架下的稅收激勵時考慮對其ETR的潛在影響。

欲了解更多詳情,請瀏覽馬來西亞內陸稅收局官方網站: https://www.hasil.gov.my/en

啓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馬來西亞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會計審計、移民簽證及知識產權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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