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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問答(五)

答案
問: 增值稅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醫療機構是指什麽?
答: 是指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的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資格的機構,包括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包括營利性美容醫療機構。

問: 增值稅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古舊圖書是指什麽?
答: 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問: 增值稅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八項所稱學校是指什麽?
答: 是指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的提供學歷教育的機構,以及技工學校、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

問: 增值稅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九項所稱門票收入是指什麽?
答: 是指第一道門票收入。

問: 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應當向購買方開具發票。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答:
  1. 應稅交易的購買方為自然人;
  2. 應稅交易免征增值稅;
  3. 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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