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問答(二)
| 問: |
增值稅法第三條所稱不動產指什麽? |
| 答: |
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引起性質、形狀改變的資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等。 |
| 問: |
增值稅法第三條所稱單位包括哪些? |
| 答: |
包括企業、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組織及其他單位。 |
| 問: |
增值稅法第三條所稱個人包括哪些? |
| 答: |
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 |
| 問: |
增值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稱服務、無形資產在境內消費,是指哪些情形? |
| 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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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 |
自然人屬於小規模納稅人麽? |
| 答: |
自然人屬於小規模納稅人。不經常發生應稅交易且主要業務不屬於應稅交易範圍的非企業單位,可以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