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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台灣分公司登記套裝 #TWLLC03

外國公司台灣分公司登記套裝 #TWLLC03


本所成立之台灣分公司已經包含了本所的專業服務費、政府登記費及協助於台灣開設一個公司銀行賬戶。但不包含於台灣成立分公司所需要之註冊地址服務。

一、  台灣分公司之特色

 (一)  不是獨立的法人個體

一般而言,外國公司台灣分公司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分公司沒有股東,董事或監事。外國總公司應指派一位自然人作為分公司的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和一名分公司經理人。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和分公司經理人可以是同一位自然人,或者總公司可以指定兩個不同的自然人擔任。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和分公司經理人都應遵循外國總公司的指示。

 (二)  營業項目

分公司可以開展與母公司不同的營業活動,只要該營業項目獲得台灣主管機關的許可即可,如爲特許行業則需向相關特許單位申請取得許可進行活動。

 (三)  名稱預查與預先核准

分公司的名稱應遵循以下格式:

母公司的國家名稱 + 母公司註冊的名稱 + 台灣分公司

例如:香港商啟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我們將向經濟部門進行名稱預查,並與您確認名稱的可用性。如貴司首選的公司名稱確認可用,我們將協助公司預先辦理公司名稱預查。

 (四)  註冊資本

由於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個體,因此台灣分公司並沒有註冊資本的要求。一般上,我們建議投資者的投資金額應足以支付營運分公司的營運成本,才能夠支持自身的營運。

 (五)  訴訟和非訴訟代理人

母公司須指派一位自然人擔任分公司訴訟和非訴訟代理人。該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可以是任何國籍除了中國籍。

 (六)  經理人

母公司須指派一位自然人擔任分公司經理人,該經理人須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及地址證明影本向政府機關報備。該經理人可以是任何國籍除了中國籍。

 (七)  分公司註冊登記地址

分公司在台灣須有一個登記地址,收取台灣政府機關的信件和進行公司業務。

 (八)  稅率

台灣的企業主要需要繳納營業稅(VAT)和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業稅(
VAT

凡在台灣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業稅稅率可分爲以下三類:

1.           製造業徵收5%營業稅;

2.           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證券公司、期貨、票據、金融公司以及典當公司徵收2%營業稅;

3.           小型企業和取得財政部門認可免於報告總收入的企業將徵收1%的營業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營利事業之總公司在台灣境內者,應就其台灣境內外的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之總公司在台灣境外者,應就其台灣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得由納稅義務人提出所得來源國稅務機關發給之同一年度納稅憑證,並取得所在地台灣地區政府認許機構之簽證後,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扣抵之數,不得超過因加計其國外所得,而依國內適用稅率計算增加之結算應納稅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2018年起為20%


二、台灣分公司設立程序

(一)  前期籌備

1.       租賃辦公室

母公司需要協助分公司簽訂租賃辦公室的合約。辦公室需位於商業大樓內。

2.       提供母公司相關設立文件

母公司需提供相關的設立文件,如公司登記證書、公司章程以及章程細則(包括迄今為止的所有修改)。

3.       董事會會議紀與授權書

母公司須發行董事會會議記錄,並簽署授權書,授權書需指派分公司的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以及分公司經理人。

4.       其他文件

母公司同時需要準備其他文件,如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和經理人的護照影本以及地址證明。

(二)  申請設立登記

1.       名稱預查與預先核准

分公司的設立過程會從名稱預查開始。分公司的名稱應遵循以下格式:

母公司的國家名稱 + 母公司註冊的名稱 + 台灣分公司

例如:香港商啟源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我們將向經濟部門進行名稱預查,並與您確認名稱的可用性。如貴司首選的公司名稱確認可用,我們將協助公司預先辦理公司名稱預查。

2.       開立公司銀行帳戶和公司設立資本額查核簽證(驗資報告)

投資者開設公司申請取得台灣相關部門批准後,該分公司訴訟及非訴訟代表人需到台灣辦理開設籌備處銀行帳戶。

籌備處銀行帳戶開立後,母公司需要將營運資金匯入分公司開立的的銀行籌備處帳戶。投資者出資後,需聘請台灣的會計師進行資本驗資。本所會於客戶出資後,進行登記資本驗證工作並出具驗資報告。

3.       公司登記證書

完成驗資後,我們將會協助分公司提交申請給予相關政府單位進行登記。登記核准時,分公司視為正式成立。

(三)  公司成立後相關程序

在分公司正式設立後,需要執行以下程序以順利營業:

1.       辦理稅務登記和領取購票證

分公司成立後需在國稅局辦理稅務登記,取得稅籍編號及購票證後即可開始營業。

2.       辦理進出口廠商登記

分公司如果有需要進行進出口的業務,需在成立後辦理進出口的廠商登記。

三、設立台灣分公司所需的時間

外國公司在台成立分公司,設立程序需時約46個星期。具體程序所需時間如下表所列:

序號

項目

負責辦理

辦理時限

前期籌備

1

租賃辦公室

啓源/客戶

1

2

投資者簽署母公司會議記錄及授權書

啓源

2

3

其它文件及資料

客戶

客戶計劃

申請設立登記

4

辦理名稱預先核准

啓源

2

5

辦理經濟部門審批

啓源

6

6

刻製印章

啓源

2

7

銀行開戶籌備帳戶

啓源

1

8

辦理驗資報告

啓源

5

9

辦理外國公司認許表

啓源

6

10

辦理稅務登記

啓源

5

11

辦理銀行開戶–正式帳戶

啓源

5-10

12

辦理進出口登記

啓源

1

總計

4- 6



四、服務費用及支付時間

(一)  服務費用

本事務所代辦台灣分公司設立的服務之費用爲新台幣78,000元。該費用已經包含本事務之專業服務費及政府規費。費用明細如下所述。

1、 設立前後的登記及存檔工作

(1)      名稱查詢、名稱預先核准;

(2)      編制分公司登記申請文件;

(3)      填寫、編制設立登記表格;

(4)      本公司的專業設立登記服務費及政府登記規費;

(5)      分公司登記證書;

(6)      刻製印章。

2、 開立公司戶口

投資者開設分公司申請得到台灣相關部門核准後,需到其合作銀行辦理籌備銀行帳戶開設手續。其後,於分公司正式成立後,再次到之前開設籌備戶的銀行,辦理轉為正式帳戶手續。本公司將會協助辦理籌備戶開設及其後之轉正手續。請注意,即使您已經委托本公司代辦帳戶開設手續,擬出入台灣分公司之董事仍然需要親自到場,以便銀行核證身份。

3、 公司設立資本額查核簽證(驗資報告)

投資者(即股東)出資後,需聘請台灣的會計師進行資本驗證。本所會於客戶出資後,進行登記資本驗證工作並出具驗資報告(資本簽證)。

4、 進出口登記

本套裝所成立之分公司營業項目已包含國際貿易,但如果分公司實際需要進行進出口業務,公司於成立後,還需要向經濟部門申請進出口登記。本套裝以及包含申請該項登記之服務。由於台灣政府的官方語言為中文,因此,大部分文件只會顯示中文名稱,如貴司需要英文名稱,可申請進出口登記,登記同時可列明貴司的中英文公司名稱。

5、 辦理稅務登記

向台灣國稅局申請營利事業登記並領購票證,稅籍編號是發證機關給出的一張稅務「身份證」,分公司獲得稅籍編號及領購票證後即可開始營業。

(二)  可選服務

1、 台灣分公司註冊地址服務費

每家於台灣登記之分公司,於提交申請登記之前,都必須先行租賃營業場所。客戶可自行提供台灣地址,如客戶需使用我司台灣地址做為公司登記使用,需另收新台幣54,000 (一年) 服務費用。由於此地址需要登記於台灣稅務局,因此,凡使用我司台灣地址登記之分公司,需委託我司辦理台灣分公司的會計做帳服務,會計做帳服務費用將會提前收取半年的費用,即新台幣24,000(半年)

2、 翻譯費用

上述報價不包含文件翻譯費用。台灣的官方語言為中文。如果客戶提供的申請文件為英文版本,則可能需要翻譯成中文版本;或者客戶需要本司提供申請登記文件的英文翻譯版本,則本司會另行收取翻譯服務費。

(三)  付款時間及辦法

啟源會與您確認設立登記訂單之時,開立關於設立登記及開戶的服務費用帳單並把帳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示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本事務所要求全額收取服務費用後才開始辦理分公司之登記手續。本事務所接受現金、銀行轉帳、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的手續費。

如果需要本所開具台灣統一發票(台灣官方發票),則需額外收費5%的營業稅(增值稅)。

五、設立分公司客戶需提供文件及資料清單

(一)    擬用分公司名稱

(二)    投資者身份證明文件(例如公司登記證書、章程、股東名冊、董事名冊及公司組織架構圖等)。

(三)    股東會或董事會之議事錄(關於決定於台灣地區申請設立分公司之會議記錄或者書面決議案)。

(四)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及經理人授權書(關於委任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及經理人任職於台灣公司之授權書)。

(五)    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及分公司經理之身份及住址證明文件

(六)    辦公室租賃合約、建物使用同意書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七)    營運資本金額

(八)    台灣分公司的營業範圍(主要經營業務)。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瀏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透過下列方式與本所聯絡: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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