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服務費用及支付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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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務所代辦台灣公司設立,以登記資本新台幣500萬元為例,的服務之費用為新台幣112,000元。該費用已經包含本事務之專業服務費及政府規費。費用明細如下所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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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設立前後的登記及存檔工作 (1) 解答客戶關於設立及維護台灣公司之問題; (2) 就客戶擬於台灣從事之業務提供建議; (3) 名稱預查、名稱預先核准; (4) 編制公司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及其他設立相關文件; (5) 填寫、編制設立登記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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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審會審批 向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外資投資批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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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司設立資本額查核簽證(驗資報告) 投資者(即股東)出資後,需聘請台灣的會計師進行資本驗證。本所會於客戶出資後,進行登記資本驗證工作幷出具驗資報告(資本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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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立公司戶口 辦理台灣公司註冊過程中,該台灣公司須要分二階段設立銀行籌備賬戶及正式賬戶,籌備賬戶主要用於投資者將資本額匯入,公司設立完成收到台灣政府核准函後,即可辦理銀行籌備賬戶轉成正式賬戶。 根據銀行的要求,擬擔任台灣公司之董事仍然需要親自到場,以滿足銀行核證身份並進行盡職調查的要求。啟源的角色僅限於提供協助,包括編制及審閱開戶文件及跟銀行預約會面時間。銀行有權決定是否批准客戶的開戶申請,開戶是否成功,啟源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因為銀行賬戶無法開立導致公司註冊無法順利進行,本所即會退還服務費用的三分之一,即新台幣3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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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出進口廠商登記 雖然本套裝所成立之公司為貿易公司,但如果公司需要進行進出口業務,公司於成立後,還需要向經濟部門申請出進口廠商登記。本套裝已經包含申請該項登記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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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代理人 每家於台灣成立之公司都必須委任一位台灣居民或持有台灣居留證之外國人出任公司之代理人,處理公司設立及變更事宜。本套裝已經包含由本所提供為期一年之台灣本地居民出任代理人一職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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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辦理稅務登記 於台灣國稅局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取得稅務登記證號。稅務登記證號是發證機關給出的一張稅務「身份證」。按行業類別不同,有國稅稅務登記證和地稅稅務登記二種。 |
二、 |
可選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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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灣公司註冊地址服務費 每家於台灣登記之公司,於提交註冊申請之前,都必須先行租賃營業場所。客戶可自行提供台灣地址,如客戶需使用我司台灣地址做為公司註冊使用,需另收新台幣54,000 (一年) 服務費用。由於此地址需要登記於台灣稅務局,因此,凡使用我司台灣地址登記之公司,需委託我司辦理台灣公司的會計做帳服務,會計做帳服務費用將會提前收取半年的費用,即新台幣30,000起(半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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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理人授權書文件公證 中國公司或居民申請成立台灣公司,必須委任台灣註冊會計師或律師代為辦理。其代理人授權書文件必須經由中國當地公證處公證。本套裝之費用並不包含該項服務。本所可以代辦該等文件之認證手續,具體程序及費用請向本所專業顧問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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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翻譯費用 上述費用不包含文件翻譯費用。台灣的官方語言為中文。如果客戶提供的登記文件為英文,例如會議記錄或者委任書,則該等文件需要翻譯成中文;或者客戶需要英文版本的登記申請文件,本司可以提供相關翻譯服務,費用另計。 |
三、 |
付款時間及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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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要求全額收取服務費用後才開設辦理設立手續。本公司接受現金、銀行轉賬、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 的手續費。 如果需要本司開發台灣統一發票,本司會額外收取服務費用的5%的營業稅。 啟源會於您確認設立訂單之時,開具關於設立及開戶的服務費用賬單並把賬單連同匯款銀行資料及付款指示電郵給您,以便您安排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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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台灣有限公司設立所需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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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司或中國居民成立之外國公司申請於台灣成立有限公司,一般情況下,完成全部設立程序需時約6-8個月。具體程序所需時間如下表所列:
備註: 1、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以案子申請順利,客戶密切配合為基礎之估算; 2、 上表所列時間,乃是基於客戶台灣公司擬經營之業務無需額外申請批准或許可。 |
五、 |
設立台灣公司客戶需提供文件及數據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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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擬用公司名稱 請提供兩至三個擬用中文名稱。客戶需同時提供一個英文公司名稱,以供公司成立後開設銀行外匯賬戶(公司登記資本需要匯進此外匯賬戶)之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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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資者身份證明文件公證 經中國公證處公證之股東身份證明文件(投資者的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護照或公司註冊證書,需經由投資者居住地或註冊地的公證處認證)。驗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驗證文件是加蓋騎縫章。本公司可以安排客戶於大陸辦理授權公證手續。如為透過香港公司投資台灣公司,則需提供經香港經濟文件辦事處公證之香港公司登記證書文件及香港公司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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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公證 經中國公證處公證之代理人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驗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驗證文件是加蓋騎縫章。本公司可以安排客戶於大陸辦理授權公證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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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董事身份及住址證明文件 擬出任台灣公司董事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地址證明複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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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辦公室租賃合同、建物使用同意書及最近一期房屋稅單 客戶可自行提供台灣地址,或使用啟源的註冊地址服務。如使用我們的註冊地址服務,則客戶無需另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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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註冊資本金額 台灣並沒有限定公司的註冊資本金額。我們建議客戶以公司營運半年所需資金金額作為其台灣公司之註冊資本或者新台幣300萬或以上,以確保可以滿足公司營運之需要。假如此子公司支出超乎預期,貴司需要重新投入資金及安排由台灣註冊會計師出具驗資報告,當中會涉及額外的政府規費及驗資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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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營運計劃說明書 內容需包含台灣投資事業的營運規劃及相關財務規劃,啟源的服務包含提供相關範本供投資人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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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資人背景及營運範疇說明書 投資人為法人者請提供該法人及其上層控股架構之完整架構圖,請揭露至最終持股25%之自然人股東,應註明下列事項: (1)各層次控制公司名稱; (2)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名稱; (3)股權比例; (4)具有控制能力項目; (5)背景及營運範疇說明 如為自然人,則為須檢附該自然人之個人簡歷及護照複印件。 |
六、 | 登記後返還給客戶的證書、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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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完所有登記程序後,我們會把以下各項登記證書、文件移交給您: 1、 公司章程 2、 公司設立登記核准函及登記表 3、 公司稅務營業登記表 4、 公司稅務營業登記核准函 5、 公司印章及代表人章 6、 統一發票領證及工商憑證 7、 出進口廠商登記 |
七、 |
年度維護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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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公司註冊成立後,必須遵從台灣法令對公司的各種規定。例如,根據台灣公司法,公司必須每年編制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聘請台灣註冊會計師對其年度財務進行審計等。 而根據台灣稅務法規,台灣公司需每月記賬且二個月需申報一次營業稅,且公司每年需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等。為了讓客戶對維護一家台灣公司所需要的費用有個比較清晰的了解,我們把一家台灣公司每年將會產生的維護費用列於以下表格,供客戶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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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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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台灣公司法境外公司在台灣設立分公司的營運資金並沒有任何特別要求,但是,我們仍然建議您把營運資金(註冊資本)之金額設定在足夠支付分公司籌備及初期運營成本的數額。並且,如果投資者需要以其台灣分公司名義申請工作簽證,那麼我們建議營運資金(註冊資本)設定為等值於二十萬美元之新台幣或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