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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註冊及維護指南(3)-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BVI公司)的主要特點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註冊及維護指南(3)-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BVI公司)的主要特點

概覽

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位於東加勒比海,在波多黎各以東約80公里的一個英國屬地。官方語言為英語,官方貨幣為美元。當地政府非常穩定,並承諾保持這種穩定性。當地商業環境良好和擁有專業的基礎設施,政府積極鼓勵發展離岸金融業務,並通過安裝最先進的技術來升級公司註冊處。

在1984年通過了《國際商業公司法》,創立了國際商業公司(IBC)並成為了客戶首選的離岸公司工具。近年來,英屬維爾京群島變得非常受歡迎,特別是在遠東地區,這主要是由於在諾列加政權期間從巴拿馬移居到英屬維爾京群島並在群島設立辦事處的律師,對該英屬維爾京群島進行了廣泛的宣傳。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境外公司)的特點

用於國際貿易和投資的公司類型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2004年國際商業公司法》註冊的國際商業公司。

稅收

國際商業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無需繳稅。

法定及已發行股本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一般的法定股本為50,000股,股份可設定為有面值或無面值,這是公司在成立時及其後每年繳付的最低費用內可設定的最大股本。股本可以設定為任何一種貨幣,最低發行股本為一股無面值的股份或一股有面值的股份。

另請參閱: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的註冊資本

股東

需要最少一名股東,股東的國籍沒有限制,允許法人團體作為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股東,需以記名方式發行股票。股東的詳細資料不需要在英屬維爾京群島(BVI)公開資料中登記,但必須在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註冊地址保存一份股東名冊。

董事

需要最少有一名董事,董事的國籍沒有限制,允許由法人團體擔任董事。需登記一份董事名冊在登記處。

年度報表

無需提交周年申報表或賬目。但需注意如果不按時繳付年度牌照費,最高會產生政府牌照費50%的罰款。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名稱

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名稱必須有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ad Anonima"或其縮寫"Ltd"、"Corp"、"Inc "或 "S.A."的字詞在內,公司可以指定使用全寫或縮寫的字詞。

若擬使用的公司名稱出現下列情況,便不能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註冊成立的公司:
一、
與已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或根據《公司法》註冊成立的公司名稱相同,或與該公司名稱非常相似,以致會造成誤會,除非得到已成立的公司同意才可使用;或
二、
包含「Assurance」(保證)、「Bank」(銀行)、「'Building Society」(建築協會)、「Chamber of Commerce」(商會)、「Chartered」(特許)、「Cooperative」(合作社)、「Imperial」(帝國)、「Insurance」(保險)、「Municipal」(市政)、「Royal」(皇家)、「Trust Company」(信託公司)以及「Trustee company」(受託人公司)等字樣或類似意思的字詞;或註冊處認為任何字詞會暗示或會被誤會得到女王陛下或皇室成員的贊助,或與政府或其部門有聯繫,或與市政當局或其他地方當局或與根據皇家憲章成立的社團或機構有聯繫,除非先得到註冊處的書面批准。

如果一家公司成立時其名稱與現有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或《公司法》註冊的公司使用相同名稱,或與該名稱非常相似,以致會造成誤會。註冊處可在未經現有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向較後註冊的公司發出更改名稱通知。如該公司未能在通知日期起計60日內更改其名稱,則註冊處將會直接修訂該公司的公司章程,將其名稱更改為註冊處認為適當的名稱,註冊處亦需要在憲報刊登有關更改名稱的公告。

更改公司名稱不會影響公司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亦不會令由公司提出或對公司提告的任何法律程序失效,而所有按公司前名稱對公司開展的法律程序,均可按新名稱繼續進行。

註冊地址

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成立的公司的註冊地址在任何時候都必須英屬維爾京群島內,而註冊地址必須是該公司或其註冊代理人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的辦事處。

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代理人

根據《國際商業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在任何時候都應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有一名註冊代理人。而註冊代理人必根據1990年《公司管理法》或1990年《銀行和信託公司法》獲得註冊代理人牌照。

註冊處應備存一份持牌註冊代理人登記冊,記錄以下詳情:註冊代理人的名稱,地址,獲授權代表任何註冊代理人的公司或公司簽字的個人名稱,根據1990年《公司管理法》或1990年《銀行及信託公司法》發出第一份註冊代理人牌照的日期,如果不再是註冊代理人,無論是因為由於沒有更新其許可證、死亡或根據1990年《公司管理法》或1990年《銀行和信託公司法》清盤或被撤銷,其有關停止註冊代理人牌照的日期。

註冊處須於每年二月期間在憲報刊登一份截至該年一月三十一日註冊代理人名冊上的持牌註冊代理人名單。若註冊代理人在註冊代理人登記冊上保存的資料如有任何更改,註冊代理人須立即通知註冊處,並向註冊處支付行政局規定的費用後,註冊處須在註冊代理人登記冊上記錄該項更改。

保密性

雖然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來規範公司的保密工作,但適用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英國普通法規定,專業人員有義務為其客戶的事務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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