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知识库  其他地区  离岸公司注册  英属维尔京群岛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及维护指南(3)-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BVI公司)的主要特点 

知识库

分享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及维护指南(3)-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BVI公司)的主要特点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及维护指南(3)-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BVI公司)的主要特点

概览

英属维尔京群岛是位于东加勒比海,在波多黎各以东约80公里的一个英国属地。官方语言为英语,官方货币为美元。当地政府非常稳定,并承诺保持这种稳定性。当地商业环境良好和拥有专业的基础设施,政府积极鼓励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并通过安装最先进的技术来升级公司注册处。

在1984年通过了《国际商业公司法》,创立了国际商业公司(IBC)并成为了客户首选的离岸公司工具。近年来,英属维尔京群岛变得非常受欢迎,特别是在远东地区,这主要是由于在诺列加政权期间从巴拿马移居到英属维尔京群岛并在群岛设立办事处的律师,对该英属维尔京群岛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外公司)的特点

用于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公司类型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2004年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的国际商业公司。

税收

国际商业公司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无需缴税。

法定及已发行股本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一般的法定股本为50,000股,股份可设定为有面值或无面值,这是公司在成立时及其后每年缴付的最低费用内可设定的最大股本。股本可以设定为任何一种货币,最低发行股本为一股无面值的股份或一股有面值的股份。

另请参阅: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的注册资本

股东

需要最少一名股东,股东的国籍没有限制,允许法人团体作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股东,需以记名方式发行股票。股东的详细资料不需要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开资料中登记,但必须在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注册地址保存一份股东名册。

董事

需要最少有一名董事,董事的国籍没有限制,允许由法人团体担任董事。需登记一份董事名册在登记处。

年度报表

无需提交周年申报表或账目。但需注意如果不按时缴付年度牌照费,最高会产生政府牌照费50%的罚款。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名称

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名称必须有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e Anonyme"或"Sociedad Anonima"或其缩写"Ltd"、"Corp"、"Inc "或 "S.A."的字词在内,公司可以指定使用全写或缩写的字词。

若拟使用的公司名称出现下列情况,便不能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
一、
与已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或根据《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名称相同,或与该公司名称非常相似,以致会造成误会,除非得到已成立的公司同意才可使用;或
二、
包含“Assurance”(保证)、“Bank”(银行)、“'Building Society”(建筑协会)、“Chamber of Commerce”(商会)、“Chartered”(特许)、“Cooperative”(合作社)、“Imperial”(帝国)、“Insurance”(保险)、“Municipal”(市政)、“Royal”(皇家)、“Trust Company”(信托公司)以及“Trustee company”(受托人公司)等字样或类似意思的字词;或注册处认为任何字词会暗示或会被误会得到女王陛下或皇室成员的赞助,或与政府或其部门有联系,或与市政当局或其他地方当局或与根据皇家宪章成立的社团或机构有联系,除非先得到注册处的书面批准。

如果一家公司成立时其名称与现有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或《公司法》注册的公司使用相同名称,或与该名称非常相似,以致会造成误会。注册处可在未经现有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向较后注册的公司发出更改名称通知。如该公司未能在通知日期起计60日内更改其名称,则注册处将会直接修订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将其名称更改为注册处认为适当的名称,注册处亦需要在宪报刊登有关更改名称的公告。

更改公司名称不会影响公司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亦不会令由公司提出或对公司提告的任何法律程序失效,而所有按公司前名称对公司开展的法律程序,均可按新名称继续进行。

注册地址

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的注册地址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英属维尔京群岛内,而注册地址必须是该公司或其注册代理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的办事处。

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代理人

根据《国际商业公司法》成立的公司在任何时候都应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有一名注册代理人。而注册代理人必根据1990年《公司管理法》或1990年《银行和信托公司法》获得注册代理人牌照。

注册处应备存一份持牌注册代理人登记册,记录以下详情:注册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获授权代表任何注册代理人的公司或公司签字的个人名称,根据1990年《公司管理法》或1990年《银行及信托公司法》发出第一份注册代理人牌照的日期,如果不再是注册代理人,无论是因为由于没有更新其许可证、死亡或根据1990年《公司管理法》或1990年《银行和信托公司法》清盘或被撤销,其有关停止注册代理人牌照的日期。

注册处须于每年二月期间在宪报刊登一份截至该年一月三十一日注册代理人名册上的持牌注册代理人名单。若注册代理人在注册代理人登记册上保存的资料如有任何更改,注册代理人须立即通知注册处,并向注册处支付行政局规定的费用后,注册处须在注册代理人登记册上记录该项更改。

保密性

虽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来规范公司的保密工作,但适用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英国普通法规定,专业人员有义务为其客户的事务保密。

准备好注册您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请点击以下连结,以进一步查看注册程序和费用:
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费用和程序
英属维尔京群岛现成公司的注册费用,程序和年度维护费用

免责声明
本文所及之内容和观点仅为一般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专业建议,启源不对因信赖本文所及之内容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

启源办事处: 香港 - 深圳 - 上海 - 北京 - 新加坡 - 台北 - 纽约 - 伦敦 - 东京 - 吉隆坡

语言选择

English

繁體中文

日本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