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如果主營業務並非投資股票,炒股只是其他業務,例如公司利用一小部份的閒置資金做股票投資,投資收益的性質屬於其他收入,並非主營收入。 在此情況下,該投資收益是否要課稅要看買賣股票是否經香港的股票市場(在港上市/交易的股票),或者是透過香港的股票經紀全權負責決定買賣股票(只是透過股票經紀平台自行決定/操作股票買賣的不算),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則該投資收益將會認定為來源於香港境內而應在香港課稅。 如果香港公司屬於FSIE跨國集團成員,投資收益來源於香港境外(例如經美國的股票市場買賣股票),則應根據FSIE的測試規則判定在香港是否有課稅義務。 |
(2) |
如果投資股票是公司的主營業務,投資收入是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在此情況下,該投資收益是否要課稅要看買賣股票是否經香港的股票市場(在港上市/交易的股票),或者是透過香港的股票經紀全權負責決定買賣股票(只是透過股票經紀平台自行決定/操作股票買賣的不算),或者是公司的營運是否會被視為在香港在岸營運,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則該投資收益將會認定為來源於香港境內而應在香港課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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