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在南沙區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2023年實際匯入外資金額達3,000萬美元(含)以上,按其當年實際匯入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
- 2023年在南沙區新設立的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2023年實際匯入外資金額達1,000萬美元(含)以上,按其當年實際匯入外資金額1.5%的比例予以獎勵。
- 同時符合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項計算。
- 2023年增資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年實際增資金額達1,000萬美元(含)以上,按其當年實際增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
- 2023年增資的製造業外商投資企業,年實際增資金額達500萬美元(含)以上,按其當年實際增資金額1.5%的比例予以獎勵。
- 同時符合第1項和第2項規定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項計算。
經廣東省認定、2023年實際匯入外資金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外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按2023年實際匯入外資金額1.5%的比例予以獎勵。
為南沙區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服務的專業機構:
- 2023年當年服務企業數量達到15家的,獎勵5萬元人民幣;
- 2023年當年服務企業數量達到30家的,獎勵8萬元人民幣;
- 2023年當年服務企業數量達到50家的,獎勵12萬元人民幣。
符合條件的企業須在2024年6月17至6月21日期間內提交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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