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儲稅券帳戶的常見問題
問: |
我如何開立儲稅券賬戶? |
答: |
閣下可填妥表格IR1306申請開立儲稅券賬戶事宜,在處理開戶申請後,稅務局會通知閣下有關「儲稅券帳戶號碼」。 |
問: |
我如何將儲稅券贖回作現金? |
答: |
閣下可填妥贖回儲稅券表格(IR1333) ,然後交回予稅務局作進一步處理。 |
問: |
如果我將賬戶內的儲稅券贖回現金,預計什麽時候可收到有關退款? |
答: |
在7月至12月期間,稅務局通常需要9個工作天作出有關處理,而在1月至6月期間則需要12個工作天。 |
問: |
我可否將我賬戶內的儲稅券贖回現金並賺取利息? |
答: |
不可以。儲稅券只有在用作繳納閣下的稅款時才能賺取利息。 |
問: |
如果我想將賬戶內的儲稅券贖回用作交稅之用,我是否需要通知稅務局? |
答: |
儲稅券會以先購先贖的方式贖回並用作交稅之用,在應繳稅款到期前約兩星期,稅務局會向閣下發送一份贖回儲稅券的建議書,其中詳細列明擬作贖券的資料及閣下的應付稅款余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