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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服務 - 中國香港

問題

香港 - 社團註冊

答案
問:
什麽類型的組織需要註冊為社團?
答:
除了已根據其他條例註冊的組織除外,例如根據《公司條例》(第 622 章)註冊的公司,在香港成立的任何組織(例如會社、協會、委員會),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皆應在成立日期起計 1 個月內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為社團。

問:
申請社團需要準備什麽?
答:
要申請社團,您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一、
已填妥的申請表;
二、
香港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三、
證明本會營業地點的文件;
四、
該處所合法占用人的同意書及清晰的香港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如適用);
五、
章程、章程或會議記錄,以建立社團並表明社團的目標和宗旨;
六、
任職人員的相關資格(如證書,如有);和
七、
社團名稱同意書(如適用)。

問:
是否有任何例外可以申請豁免社團登記?
答:
社團或分會可以申請豁免註冊。社團將獲發豁免證明書,如果社團事務主任確信社團或分會僅出於宗教、慈善、社交或娛樂目的或作為鄉事委員會或由鄉事委員會而組成其他組織。

問:
我應該如何申請豁免社團註冊?
答: 豁免申請程序與正常社團程序相同。地方社團須於成立後1個月內,以指明表格向社團主任申請登記或豁免登記。

問:
如組織不遵守《社團條例》(第 151 章),會有什麽後果?
答: 如組織不遵從指示提供數據或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違例罰款一萬至二萬五千元不等,不須監禁。

問:
公眾能否取得註冊社團或豁免註冊社團的名單?
答:
公眾人士可於香港警務處網頁( 請按此)或於辦公時間內親身到警察牌照課免費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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