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储税券账户的常见问题
问: |
我如何开立储税券账户? |
答: |
阁下可填妥表格IR1306申请开立储税券账户事宜,在处理开户申请后,税务局会通知阁下有关「储税券帐户号码」。 |
问: |
我如何将储税券赎回作现金? |
答: |
阁下可填妥赎回储税券表格(IR1333) ,然后交回予税务局作进一步处理。 |
问: |
如果我将账户内的储税券赎回现金,预计什么时候可收到有关退款? |
答: |
在7月至12月期间,税务局通常需要9个工作天作出有关处理,而在1月至6月期间则需要12个工作天。 |
问: |
我可否将我账户内的储税券赎回现金并赚取利息? |
答: |
不可以。储税券只有在用作缴纳阁下的税款时才能赚取利息。 |
问: |
如果我想将账户内的储税券赎回用作交税之用,我是否需要通知税务局? |
答: |
储税券会以先购先赎的方式赎回并用作交税之用,在应缴税款到期前约两星期,税务局会向阁下发送一份赎回储税券的建议书,其中详细列明拟作赎券的资料及阁下的应付税款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