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中國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補充公告》的解讀
問: | 如何理解《公告》第一條「首次付匯」含義? |
答: |
未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單筆對外支付無需進行稅務備案。基於同一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僅需在單筆支付首次超過等值5萬美元時進行稅務備案。 |
問: | 增加網上辦理渠道後,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的辦理流程有什麼變化? |
答: |
備案人選擇網上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的,可登錄當地電子稅務局,完整、如實填寫《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提交備案資料,並記錄系統自動生成的《備案表》編號和驗證碼,按照外匯管理相關規定到銀行辦理付匯業務。 備案人選擇在辦稅服務廳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的,可在當地稅務局官方網站下載打印或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備案表》並填報相關信息。辦理完畢後,備案人需要妥善保存稅務機關反饋的《備案表》編號和驗證碼,並按照外匯管理相關規定到銀行辦理付匯手續。 |
問: | 就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在《公告》施行前後如何銜接? |
答: |
《公告》施行前已經辦理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在《公告》施行後,就同一筆合同需要繼續對外支付的,適用《公告》第一條「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僅需在首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的規定,即在《公告》施行後,就同一筆合同需要繼續對外支付的,無需再重複辦理稅務備案。 |
問: | 在完成稅務備案後,若發現《備案表》填寫有誤或備案項目發生變化應如何處理? |
答: |
在尚未發生對外支付時,備案人可選擇在辦稅服務廳或電子稅務局修改或作廢《備案表》;如已發生過對外支付,則不能將《備案表》作廢,僅可對《備案表》進行修改。 |
問: | 如何在異地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及付匯業務? |
答: | 備案人可隨時登錄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電子稅務局在線辦理備案。備案人填寫《備案表》時,可按需要選擇全國範圍內的付匯銀行。備案人完成備案後,即可憑《備案表》編號和驗證碼,按照外匯管理相關規定,到銀行辦理付匯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