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積金現金填補估稅扣稅
問: |
誰有資格獲得公積金現金充值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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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給予救濟是為了鼓勵新加坡人和永久居民在自己的公積金帳戶或家庭成員的帳戶中留出退休金。要獲得資格,您必須持有新加坡身份證和 您和/或您的僱主代表您在上一年根據公積金退休金充值計劃為您的現金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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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減免稅如何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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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稅收減免只是現金充值。當通過將資金從您自己的公積金帳戶轉移到您自己或家庭成員的特別/退休帳戶來進行充值時,免稅措施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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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何為配偶或兄弟姐妹的現金充值申請稅收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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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要為配偶或兄弟姐妹的現金充值申請稅收減免,在配偶或配偶前一年中,配偶或兄弟姐妹的年收入不得超過4,000新加坡元。 年收入包括應稅收入(例如貿易,就業和租金),免稅收入(例如銀行利息,股息和退休金)以及國外來源的收入,無論是否已匯入新加坡。收入門檻不適用於父母,祖父母,殘障配偶或殘障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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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每課稅年度(YA)的最高公積金現金充值減免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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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每個課稅年度(YA)的最高公積金現金充值免稅額為14,000新加坡元(自我最高7,000新加坡元,家庭成員最高為7,000新加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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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計算稅收減免的現金充值上限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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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55歲及以上的接收者可以在其退休賬戶(RA)中獲得的最大充值金額取決於當前的增強退休金(ERS)–退休賬戶(RA)儲蓄,該金額超過上述金額限制用於計算稅收減免的現金充值金額。如果他們選擇在CPF LIFE下獲得更高的支出,這將允許這些接收者向CPF LIFE承擔更高的金額(即最高ERS)。 但是,為了使稅收優惠始終專注於滿足基本退休需求,對於任何現金補充金額(超過當前用於計算稅收減免的現金補充金額的限制)的任何金額,都不會享受稅收減免。 –退休帳戶(RA)儲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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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如何申請稅收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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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您無需索取此項救濟。根據公積金局的記錄,將自動將救濟金授予符合條件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