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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 中國

問題

關於在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的問答

答案
問:
從何時起新辦納稅人可以申請增值稅專用電子發票?
答: 自2020年12 月21 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四川、寧波和深圳等11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大連、廈門和青島等25個地區的新辦納稅人中實行專票電子化。

問:
電子專票的受票方有限制嗎?
答:
電子專票的受票方範圍為全國。

問:
電子專票需要列印出來加蓋發票章嗎?
答:
不需要。  電子專票採用電子簽名代替發票專用章, 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於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簡稱“紙質專票”)相同。

問:
新辦納稅人需要購買什麼開票設備用於開具電子專票?
答:
新辦納稅人可到稅務機關免費領取稅務UKey。

問:
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領取稅務UKey後,可以開具哪些種類的發票?
答:
實行專票電子化的新辦納稅人領取稅務UKey並核定對應票種後,可以開具紙質普票、電子普票、紙質專票、電子專票、紙質機動車發票和紙質二手車發票。

問:
納稅人應當如何開具紅字電子專票?
答:
納稅人開具電子專票後,  發生銷貨退回、 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銷售折讓等情形,可以開具紅字電子專票。相較於紅字紙質專票開具流程,納稅人在開具紅字電子專票時,無需追回已經開具的藍字電子專票,具有簡便易行好操作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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