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常見問題  稅務  中國香港  香港儲稅券的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分享

稅務 - 中國香港

問題

香港儲稅券的常見問題

答案
問:
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儲稅券有哪些種類?
答: 現時由香港稅務局發出的儲稅券有兩種,分別是一般的儲稅券及「有條件緩繳稅款令」的儲稅券。一般的儲稅券是旨在供納稅人作儲蓄交稅之用,它們是以電子形式發出。而「有條件緩繳稅款令」的儲稅券則是針對納稅人就其評稅作出反對或上訴後作為緩繳稅款所須提供的繳款保證,它們是以票據形式發出的。

問:
我可如何使用一般的儲稅券?
答:
閣下須填妥有關開立儲稅券帳戶的申請表格並把該表格正本遞交至稅務局,在成功開戶後,閣下會收到一組「儲稅券帳戶號碼」,閣下可憑此號碼購買及贖回您的電子儲稅券,而每名納稅人只可開立一個儲稅券帳戶,不可以聯名開立。

問:
什麼是有條件緩繳稅款令?
答:
針對反對評稅的個案,稅務局局長可要求納稅人購買儲稅券作為批准緩繳爭議中的稅款的條件。這些儲稅券可按稅務局局長所指定的金額發出,並只能用於繳付爭議中的評稅所應付的稅款或因應最終裁決退還給納稅人。

問:
我可如何購買儲稅券?
答:
如閣下已開立儲稅券帳戶,則可每月透過銀行自動轉帳購買一般的儲稅券,閣下亦可透過電話﹑互聯網﹑銀行自動櫃員機﹑郵遞或親臨稅務局大樓等方式購買,而閣下所購買的儲稅券會存入您的儲稅券帳戶內。如閣下是收到「有條件緩繳稅款令」的儲稅券,則只能通過郵寄及親身買券兩種方式購買。

問:
我可以透過購買一般的儲稅券而賺取利息嗎?
答:
是可以的,需注意是儲稅券的利率是會每月作出覆檢,但由2020年6 月1日開始,凡購買一般的儲稅券的利率均為0.2%,但在計算其利息時有下列規則:
該儲稅券只用作繳付持有人本身的稅項時才可獲支付利息。
儲稅券生效的利率只會維持在購買當日。
儲稅券的利息由購買日起至贖回儲稅券繳稅日止,按照單息計算。
儲稅券的生息期最長為 36 個月。

語言選擇

English

日本語

简体中文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