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よくあるご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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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 - 香港

ご質問

香港储税券的常见问题

答え
问:
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储税券有哪些种类?
答: 现时由香港税务局发出的储税券有两种,分别是一般的储税券及「有条件缓缴税款令」的储税券。一般的储税券是旨在供纳税人作储蓄交税之用,它们是以电子形式发出。而「有条件缓缴税款令」的储税券则是针对纳税人就其评税作出反对或上诉后作为缓缴税款所须提供的缴款保证,它们是以票据形式发出的。

问:
我可如何使用一般的储税券?
答:
阁下须填妥有关开立储税券账户的申请表格并把该表格正本递交至税务局,在成功开户后,阁下会收到一组「储税券帐户号码」,阁下可凭此号码购买及赎回您的电子储税券,而每名纳税人只可开立一个储税券帐户,不可以联名开立。

问:
什么是有条件缓缴税款令?
答:
针对反对评税的个案,税务局局长可要求纳税人购买储税券作为批准缓缴争议中的税款的条件。这些储税券可按税务局局长所指定的金额发出,并只能用于缴付争议中的评税所应付的税款或因应最终裁决退还给纳税人。

问:
我可如何购买储税券?
答:
如阁下已开立储税券账户,则可每月透过银行自动转账购买一般的储税券,阁下亦可透过电话,互联网,银行自动柜员机,邮递或亲临税务局大楼等方式购买,而阁下所购买的储税券会存入您的储税券账户内。如阁下是收到「有条件缓缴税款令」的储税券,则只能通过邮寄及亲身买券两种方式购买。

问:
我可以透过购买一般的储税券而赚取利息吗?
答:
是可以的,需注意是储税券的利率是会每月作出覆检,但由2020年6月1日开始,凡购买一般的储税券的利率均为0.2%,但在计算其利息时有下列规则:
该储税券只用作缴付持有人本身的税项时才可获支付利息。
储税券生效的利率只会维持在购买当日。
储税券的利息由购买日起至赎回储税券缴税日止,按照单息计算。
储税券的生息期最长为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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